2009年8月10日,成都200名身穿統一淺綠色馬甲,頭戴帽子,別著紅色“文明勸導員”袖章的“媽媽城管”正式上崗。“媽媽城管”們在執法過程中頻頻挨罵甚至遭打,目前多人已經忍受不了這份工作而辭職。(11月5日《華西都市報》)
為了減少城管執法矛盾,成都城管部門招聘“媽媽城管”上崗。希望用“媽媽城管”特有的親和力和感染力,化解執法矛盾。然而,上崗不到3個月的“媽媽城管”紛紛辭職,令人遺憾。這既有待遇偏低的原因,更有“媽媽城管”工作不受尊重,甚至挨罵遭打的因素。“媽媽城管”的柔情化解不了執法矛盾,是否意味著城管只能重回嚴厲執法的老路?答案是否定的。
“媽媽城管”的溫情為何感化不了小攤販呢?城管執法到底難在哪里?在我看來,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一些執法對象法律意識淡薄,執法者與被執法者在信息上不對稱、地位上不平等,彼此對執法的理解有分歧。有時可能出現妨礙執法的事件,給城管工作造成被動;另一方面,部分城管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缺乏耐心,執法方法簡單粗暴。
在城管執法遭遇輿論詬病的現實語境下,“媽媽城管”力求通過女性溫和的執法思路,改變城管給人缺乏親和力的印象。顯示出人性化執法的姿態。但是城管問題由來已久。要切實轉變城管作風,還需要配套政策措施做支撐,改變整個城管隊伍的執法形象。僅憑“媽媽城管”的溫情難以承受城管執法矛盾之重。
因此,為了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除了推行“媽媽城管”之類的柔情新政以外,更要從體制上對城管權力“動手術”,對執法對象的生活出路作出制度安排。比如,學習部分城市開放擺攤的管理經驗,與攤販換位思考,解決他們的生活難題。如果小攤販的生存權利有保障了,城管人員工作耐心細致了,執法矛盾也會小許多。(葉祝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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