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慶十月二十一日電 (郭虹 杜遠)二十一日下午,重慶法院對當地涉黑涉惡系列案件中的兩個涉黑團伙進行一審宣判后,審理案件的兩位審判長與媒體見面,稱整個審判堅持了公正和寬嚴相濟的原則。
作為重慶涉黑涉惡系列案件中最先開庭審理的兩個案件,本月十二日開庭的楊天慶等九人涉黑案、劉鐘永等二十二人涉黑案于二十一日進行了一審判決,包括楊天慶、劉鐘永兩名案首在內的三人被判死刑、三人被判死緩,其余成員均有不等量刑。
盡管楊天慶、劉鐘永等人被公訴機關指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采礦罪等多項罪名。而在庭審期間,兩個團伙的多名成員否認自身犯罪行為的涉黑性質,法律適用問題成為控辯雙方爭議焦點。
在重慶官方舉行的新聞通報會上,重慶市一中法院刑一庭副庭長、楊天慶案審判長蔣林和重慶市三中法院刑二庭庭長、劉鐘永案審判長楊勤對媒體表示,判決書對涉案團伙行為與法律所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四個特征進行了充分論證,有充分證據表明楊、劉兩團伙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蔣林說,以楊天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背負四條命案,對社會法律秩序和公民人身權利、當地經濟發展破壞嚴重,案首楊天慶因此被判處死刑。楊勤表示,案首劉鐘永也背負命案,而且還有過安排未成年人“頂罪”等多項惡劣犯罪行為、依照罪刑相符的原則被判處極刑。
同時,兩位審判長表示,高效審判絕不是犧牲審判質量和公正得到的。當地法院采取了多種措施,保證兩起案件中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以及審判的公正。此案中也有一部分被告根據犯罪情節輕重被判處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此案的判決充分體現國家法律寬嚴相濟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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