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組建賭界黑幫 22人昨受審
女黑老大是文強弟媳 庭審中未提及文強
今日(10月14日)9時30分,謝才萍“涉黑”團伙共22人,站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被告席受審。被指控為團伙頭目的謝才萍,一審被指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
起訴書長達35頁,公訴員念了1小時05分鐘,此間,包括謝才萍及其情人羅璇在內的4名被告人難以堅持全程站立,而坐著聽完公訴書。本案案卷就有42本。
本報昨日已就該案獨家刊登整版報道,因首犯謝才萍是重慶市公安局前副局長文強的弟媳,所以該案件吸引了眾多當地百姓的密切關注。中國青年報記者乘坐出租車沿途聽到,人們均在議論此案。
但是在整個庭審中,只字未提謝才萍和文強的任何關系,文強的名字自始至終沒在法庭被提及。
檢方指控,2004年以來,謝才萍等人通過開設賭場、聚眾賭博,非法聚斂錢財,陸續糾集唐曉青、唐家政、劉井勇、陳曉容、黃冬梅、鄧毅、羅璇、趙中海、許可、李雷、鄭偉、唐勇、夏令、湯炳、李紅明、唐顯駿、李小華、胡維等社會閑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20余人,有組織地進行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謝才萍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通過在重慶市渝北區、南岸區等10余處開設賭場、容留他人吸毒等,獲取非法經濟利益,擴充經濟實力,支持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謝才萍等人為強化該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隱蔽性,指使被告人李紅明和胡定國(綽號:財娃,另案處理)冒充賭場老板以包庇該組織的領導者。
此外,該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為使其開設賭場的犯罪活動得以順利進行,還采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賭客及前往查禁賭場的警察的人身自由。為拉攏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獲取非法保護,多次向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長郭勝、民警甘勇行賄,共計人民幣18萬元。郭勝、甘勇收受錢財后,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包庇、縱容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截至去年8月14日,以謝才萍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將賭場先后開設在重慶市渝北區、高新區、渝中區、九龍坡區、南岸區等地,從中非法獲利200余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謝才萍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5項罪名,其余19名被告人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等罪名不等受到指控。
中國青年報記者注意到,這20人中,35歲及以下的有12人。
而被告人郭勝、甘勇則被指控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受賄罪兩項罪名。
有3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供認不諱,其他19人均有異議。
兩民警均不承認公訴機關指控的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罪名,對行賄和受賄的指控,郭勝強調說:“本來他們說是每月給3萬元,為的是打點派出所。我和甘勇商量,要給派出所領導和民警錢,還要給分局的有關部門錢,所以他們增加到了6萬。我本人只拿了3萬多元。”郭勝還稱,便衣警察小謝去查賭場是他提供的線索,“我看他們的賭場一直開,覺得很氣憤。”
甘勇也稱“我只拿了三萬九”。同時,他說,“賭場分3次給了我們18萬元。兩次是給的我,一次是給的郭勝。”
對此,郭勝則干脆地說:“我沒拿錢,他說的不是事實。” (記者鄭琳 田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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