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召開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是建國以來黨的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偉大轉折。鄧小平和陳云是會上舉足輕重的人物。 中新社發 攝
2006年十月十日,北京天安門廣場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標語牌鮮艷醒目。同月八日召開的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審議《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首次將社會問題納入決策討論內容。 中新社發 廖攀 攝
小康社會——關鍵詞:致富、穩定;標志:十一屆三中全會
粉碎“四人幫”宣告十年文革結束,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標志著新中國進入改革開放的新時代。從此,中國社會、經濟都步入健康發展的良性軌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成為中國政府的首要任務。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鄧小平在會見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時首次提出了“小康社會”的概念,人均收入和國民生產總值大幅提高是“小康社會”的“硬指標”,政治民主、社會穩定、人民安居樂業成為其重要標準。
一九八二年,中共十二大將“小康”作為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目標,隨后,鄧小平“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理論,加快了中國人的致富步伐。
中國第三、第四代領導集體在繼承鄧小平理論的基礎上發揚光大,二00二年十一月八日,江澤民在中共十六大報告中,明確了今后二十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任務;二00七年,胡錦濤十七大報告中的“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又為“小康社會”注入了新內涵。
和諧社會——關鍵詞:民主、幸福;標志:十六屆四中全會
進入二十一世紀,新中國改革開放的成就斐然,從溫飽進入小康的中國人也有了更高層面的精神追求,以“民主、幸福、安寧、愉悅”為宗旨的“和諧社會”應運而生。
二00四年,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念。“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是“和諧社會”的主要內容。
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中共第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
“幸福”這個強調人類心理滿足狀態的詞匯成為審度國民生活狀態的一桿標尺,中國的社會形態也在中共“以民為本”的執政理念下進入一個新的時期。(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