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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制度改革
1978年,按照鄧小平同志提出的設想,我軍開始實行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志愿兵的身影首次出現在軍營。
1999年,中央軍委實行新的士兵服役制度,以志愿兵制度為基礎的全新士官制度正式出臺,士官隊伍的規模和結構比例由此發生重大變化。
今年7月,為推進士官隊伍建設又好又快發展,提高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的能力,經胡錦濤主席批準,中央軍委發布了《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這是自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后的又一次重大政策制度調整。根據中央軍委頒發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今年年底前將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這次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將著力優化結構、理順關系、健全機制、提高素質,完善具有我軍特色、充滿活力的士官制度,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技能精湛、作風頑強、紀律嚴明、骨干作用突出的士官隊伍。
士官,這支伴隨著我軍現代化建設成長起來的新型人才隊伍,經過近30年發展,已從最初的10萬多人,發展到目前的80余萬人。來自總參有關部門的權威數據顯示,士官如今在我軍高技術部隊中所占比例達到了60%以上。在我軍邁向現代化的今天,士官已成為建設強大人民軍隊的堅實“脊梁”。
適應現代化建設需要——
士官制度,在迎接挑戰中崛起
士官通常又稱軍士,是介于士兵和軍官之間的一個群體。在我國,志愿兵役制士兵稱士官,一般從服役期滿的義務兵中選取,必要時也從軍外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是士兵的高級官銜。
我軍士官隊伍誕生于1978年。當時,為適應現代化建設需要,我軍實行了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從此,“志愿兵”這一稱呼出現在中國軍隊的方陣中。1978年之前,我軍的人員結構是士兵與軍官兩個層次,尚沒有士官這一層次。1978年建立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體系后,我軍的人員結構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即由士兵與軍官的二元結構體系轉變為義務兵、志愿兵與軍官的三元結構體系。
上世紀90年代以來發生的幾場局部戰爭,一大批高新技術武器裝備陸續列裝部隊,使我軍面臨新的考驗:編配范圍過窄、規模偏小,遠不能滿足軍隊的需求;服役時間“一刀切”,不利于技術骨干保留;激勵和約束機制不健全……
改革才有出路,改革勢在必行。
199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頒布施行,以志愿兵制度為基礎的全新士官制度正式出臺,士官隊伍建設跨入了新階段,女士官也首次跨進士官方陣。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這項新的士官制度,為部隊建設注入了生機與活力。根據這個條例,志愿兵可服役13年至17年,一些特殊專業培養的士兵技術骨干就此得到保留。同時,新制度實行分期服役、梯次編配、擇優選升,促進了士官隊伍建設的健康發展。
2003年,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試點工作全面鋪開,部隊緊缺急需的專業技能人才可隨時特招入伍,數十萬干部崗位改由士官擔任,并完成接替。據統計,通過這個渠道應征入伍的士官,如今已達到年度新選士官的10%以上。
培養基層建設骨干力量——
士官素質,在部隊轉型中提高
與士官制度的建立相比,士官隊伍素質的提高更是一項艱巨的任務。
為適應我軍打贏現代化戰爭條件下局部的需要,士官隊伍被納入到軍隊重點建設的“五支人才隊伍”中。士官人才培養渠道進一步拓寬,高素質士官隊伍日益壯大;士官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士官人才獎勵機制和配套設施日益完善。
2004年,全軍士官隊伍建設座談會在京召開,四總部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士官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對加強士官人才隊伍建設作出部署。
2005年,全軍“士官優秀人才獎”正式設立,迄今已有近2萬余名優秀士官站上了領獎臺。2008年,我軍將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范圍擴大到士官。
據海軍政治部提供的資料顯示,早在1986年,海軍第一所士官學校在蚌埠建立,海軍初步構建起院校、訓練機構、教導大隊等多種形式的士官培訓途徑。20多年來,士官學校成為海軍中、高級士官培養的主渠道,每年有千余名士官畢業學員走進海軍部隊,成為部隊基層懂技術、會管理的骨干力量。
在人才建設的新航程上,這些士官技術骨干責無旁貸地挑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術、鉆研新裝備的重擔。我軍先后有數十萬名士官走上裝備操作技術復雜的崗位,成為新型裝備駕馭者和管理者。目前,指揮管理型、技術型、知識型、專家型士官,已成為這支隊伍的主體,他們懂訓練、善管理、精操作、會維修,在許多重要專業技術崗位挑起“大梁”,成為基層建設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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