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14日通報了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情況。2007年至2008年兩年間,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9374件10043人,其中,涉及國家公務員和處級以上干部要案較多,大案所占比例高,涉案金額大,窩案串案突出。
2007年以來,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深入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工程建設、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等領域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突出等問題,組織全國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工作,成效明顯。2007年、2008年兩年間,共立案查辦的9374件10043人分別占查辦商業賄賂犯罪立案總數的45.3%和44.5%。其中,受賄7250件,占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立案數的77.3%;行賄1879件,占20%。此外,還有單位受賄61件,對單位行賄22件,單位行賄92件,介紹賄賂70件。
案件主要發生在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開發、單位所屬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等領域。據統計,發生在這幾個領域的案件7990件,占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總數的85.24%。其中,城鎮基礎設施建設2999件,單位所屬工程建設2881件,土地出讓1110件,房地產開發1000件。
據悉,國家公務員和處級以上干部涉案較多,兩年共立案查辦國家公務員3567人,占立案總人數的35.5%。其中,黨政領導663人,土地管理部門501人,建設部門705人。查辦處級以上要案1266人,占12.6%。
從查辦案件情況看,大案所占比例高,涉案金額大。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涉案總金額18.75億余元,平均個案涉案金額達20萬余元。共查辦5萬元以上大案6976件,占總數的74.4%;其中,50萬元以上案件784件,占41.9%。
在辦案中,檢察機關往往是查處一案、帶出一窩、牽出一串,許多案件涉及工程立項、規劃、審批、招投標、發包分包、采購、資金撥付、交納稅費和施工管理等多個環節。如廣州市檢察機關在查辦“北江大堤加固達標工程”涉嫌職務犯罪案件時,在該工程中深挖出窩案串案10件10人,其中處級要案2人,且均為大案。(記者隋笑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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