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協作凸顯部際聯席會議應急處置威力
“衛生部,我是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大港’輪第一貨倉破裂苯泄漏,請組織有關專家做好準備,指導當地衛生部門對苯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我是衛生部,我部將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措施……”
“總參,我是中國海上搜救中心,根據現場救助行動需要,我中心擬協調當地駐軍所屬力量,參加此次搜救行動,請批準。”
“我是總參,經請示批準,同意你中心請求。”
“農業部,我是中國海上搜救中心,事故現場有12名旅客自行跳海逃生,請通知當地漁政部門派出漁政船協助搜尋。”
公安部、海軍、氣象環保部門等均接到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請求協助的呼叫……
這是9月4日,記者在交通運輸部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的大屏幕上,看到的“2009年國家海上搜救桌面演習暨東海搜救演習”的即時場面。本次演習的事故現場設在浙江寧波—舟山核心港區海域,整個演習分現場指揮部、前線第一指揮部、前線第二指揮部、演習總指揮部,四個指揮部分別設在北京、杭州、寧波。擔任此次演習總指揮的是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和浙江省省長呂祖善(在北京)。交通運輸部副部長、中國海上搜救中心主任徐祖遠在演習現場擔任此次演習的副總指揮(在寧波)。
“演習”是圍繞一艘大型客船與一艘危險化學品船在東海浙江海域發生碰撞這一假定展開的。經過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的協調,調集了救助船舶26艘、專業救助直升機3架,模擬對2艘遇險船舶及船上的368名旅客和40名船員進行救助,并對可能受危險化學品泄漏威脅的16000余名群眾進行安全大轉移。
據記者了解,這是我國首次由國家海上搜救部際聯席會議所有成員單位參與的綜合性演練;首次采用桌面演練和異地實戰演練相結合形式;首次模擬大型客船與危險化學品船相撞;首次因海上突發事件導致岸上人員大轉移;首次啟動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Ⅰ級響應。
交通運輸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國海上搜救工作,由國務院相關部委、軍隊有關部門組成的‘國家海上搜救部際聯席會議’負責協調。其辦事機構中國海上搜救中心主要負責海(水)上突發事件預警預防、人員救助、環境救助和財產救助,重要通航水域清障以及海盜事件信息的接收與處理。”這位負責人解釋,這個部際聯席會議遵循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1979年國際海上搜尋救助公約》,在此基礎上,交通運輸部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搜尋救助條例”(待批)。擬以法律形式規范我國海上搜救的組織、指揮、協調和保障工作。
海上搜救單靠一個部門很難完成,特別是人員搜救。這位負責人說,“如氣象、海洋及電信等部門的極端天氣和海洋事件預防預警機制、極端天氣信息預警發布平臺都對海上搜救工作及海上安全防范起著重要的作用。”
“通過這次演習,我們看到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威力,在海上,當人命和財產受到威脅時,特別是化學危險物品泄漏危及人身安全時,最有效、最權威、最快速的救援,來自多部門的通力協作。”交通運輸部的這位負責人如是說。(本報記者 陳煜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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