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別克無證醉駕撞死4人”追蹤
昨日下午,孫偉銘無證醉駕撞人案在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進行了二審前的最后一次民事調解。受害人家屬暫時獲賠60萬元,同意將孫家先期賠償的11.4萬元納入正式諒解書的內容,但不同意“從輕判處”。
張志宇、金宇航、代玉秀的家屬,孫偉銘的姑姑,及雙方的代理律師參加了調解。正式諒解書由法院轉交給被告孫偉銘的代理人。
目前,孫林已將60萬元匯到法院的指定賬戶。死者親屬張志宇、金宇航分別獲賠21.6萬元,重傷者代玉秀獲賠16.8萬元。其余40萬元,據張、金、代的代理律師謝超說,孫偉銘的房子賣出后,購房人還需去銀行辦理完購房貸款手續,雙方已達成協議18日之前由孫家把剩下的錢交付受害者家屬。
謝超說,案發后孫家前期曾主動賠償受害人家屬的11.4萬已被添加入正式諒解書中。這個細節的加入被受害人親屬理解為“大概是想表明孫偉銘沒有主觀惡意”。
據謝超稱,孫偉銘的姑姑要求原告修改諒解書,注明“從輕判處”的字樣,但未獲得原告認可。
孫偉銘的辯護律師陳紅說,2日上午她去探望了孫偉銘。孫偉銘已從管教處獲知父親孫林“生病了,做了一個小手術”。
據悉,此案二審將于明日在四川省高院開庭。
- 新聞背景
醉駕死刑第一案
去年12月14日,孫偉銘無證醉駕一輛別克轎車,越過黃色雙實線,先后撞向對面正常行駛的4輛轎車,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
今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孫偉銘的行為已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死刑。這是我國第一起因交通事故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判處死刑的案件。孫偉銘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此后,為獲取受害者家屬的諒解書,孫林多方籌集100萬元賠償款。(記者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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