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超常規”手段嚴查造堵、造亂車輛,流動電子警察車將全天候巡邏
昨日,成都市交管局出臺新舉措:從12日起,12種影響交通秩序或造成交通擁堵和4種危及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都將處以頂格處罰。屆時,交警將派出流動電子警察車上路巡邏,全天候嚴查各種造堵、造亂的機動車輛。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緩解城區道路擁堵,在市公安局的統一安排部署下,成都交警根據城區道路交通的實際情況,從12日起采取“超常規”手段,依法嚴管各種影響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交通擁堵、危及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
市交管局表示,此次嚴管治堵治亂行動,是為保障中心城區主、次干道、出入城通道正常的交通通行,保障中小街道的到達性交通,以及城鄉結合部的正常交通秩序。交警將針對造堵、造亂等交通違法的特點,采取隨時隨地隨機的執法,并用現場執法、固定電子警察抓拍與流動電子警察三者相結合的方式,予以嚴查嚴處。
在嚴管嚴查期間,對機關、學校、公交公司、出租汽車公司、長途客運企業所屬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后一律抄告到其所在單位;對被電子警察抓拍的交通違法者,一律先學習交通法規后進行處罰;對阻礙、妨礙交警執法的,一律給予行政拘留,造成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下列影響交通秩序或造成交通擁堵的違法行為,交警將一律給予罰款、記分的頂格處罰:
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 不按規定掉頭;
違禁左轉; 路口隨意變更車道;
逆行; 遇前方路口交通堵塞進入路口通行的;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 不按規定讓行;
不按規定超車; 社會車輛侵走公交車專用車道;
違反燈光信號(闖紅燈); 輕微交通事故不及時撤除事故現場,妨礙交通的。
下列危及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也將一律給予罰款、記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直至行政拘留的頂格處罰:
飲酒、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超速行駛;
無證駕駛機動車; 超載行駛。
來源:成都商報 記者 張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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