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徐林6月26日在“安全生產萬里行”會上透露:杭州地鐵工地坍塌事故調查報告可能于近期向社會公布,目前已確定有8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15人將受到政紀處分,另外還有一些行政處罰,例如吊銷企業資格證等。
這起發生在去年11月15日的坍塌事故,為我國地鐵建設史上傷亡最為嚴重的事故,目前已證實有11人遇難,其中4名遇難者遺體直到2009年4月8日下午才被找到。
徐林表示,4具遺體之所以在事故發生4個多月后才被找到,是因為事故周邊地質結構復雜,救援挖掘時兩邊泥土不斷坍塌,只得先鞏固周邊后挖掘,耽誤了時間。
徐林稱,調查發現6個責任主體:土地勘探部門、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跟蹤監測單位、管理單位均有責任,“無非是直接責任還是間接責任,責任大小的問題而已”。
針對調查報告為何遲遲未出的提問,徐林解釋說:“因為考慮到事故的復雜性,已申請延長調查2個月。責任不但涉及浙江的單位、企業,還涉及中央企業和省外企業,根據干部管理權限,有些權限不在浙江,需要與中央和外省進行溝通。另外,因為涉及面廣,浙江省政府要求進一步審查事故報告的準確性。”
“負責任地說,事故情況目前已經非常清楚。”徐林說,“這幾天事故調查組將向國家監察部報告情況,并與最高檢進行溝通,很快就會有處理意見”。記者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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