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政府25日通報,通過法醫專家解剖、檢驗、毒物化驗、X光拍片等技術方法檢驗,并結合現場勘察、調查走訪的結果,警方認定石首“6·17”事件死者系高墜自殺身亡。經家屬同意,遺體已于當日4時許火化,并由家人按當地風俗于9時30分左右入土安葬。
據荊州市公安局介紹,公安部和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權威法醫專家檢驗發現,死者骨盆、肩胛等部位一次性形成多處骨折和內部臟器破裂。死者體內未檢出毒物,排除毒物致死。現場勘察中,民警在死者臥室發現一份遺書,遺書中流露出書寫者認命輕生,來世報答父母的念頭。經湖北省公安廳、荊州市公安局刑事技術部門文字檢驗鑒定,遺書為死者親筆書寫。
調查走訪中,多名目擊者證明事發時聽到了現場方向類似重物墜地的聲響,隨即發現一名男子躺在永隆大酒店門前地面,墜地前沒有聽見求救和呼喊聲。警方調查也未發現其他異常情況,可排除有他人加害的可能。
6月17日20時36分,石首市筆架山街道辦事處東岳路永隆大酒店門前發現一具男尸。接警后,110指揮中心先后指令巡警大隊、筆架山派出所、刑警大隊民警趕赴現場,開展現場走訪、尸表檢驗、現場勘察等工作,初步認定為自殺。經查,死者涂遠高,男,24歲,石首市高基廟鎮長河村5組人,初中文化程度,生前為該酒店廚師,住酒店六樓宿舍。
當時親屬對死因表示懷疑,拒絕火化,圍觀群眾越聚越多,引發了群體性事件。21日凌晨,圍觀者被疏散,事態基本平息。目前,當地政府正在處理各項善后工作。(記者 田建軍、黎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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