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四日電 題:公民擦亮“中國眼睛” 監督權大行其道
中新社記者 符永康
“你是人民代表,有要求我的權力。”三個月過去了,中國總理溫家寶的這句“兩會”名言仍不時被人提起。
五十二年前,時任總理周恩來在一次中共的黨內會議上這樣說到:“越是監督我們,我們越是能進步。只有怕人家揭露錯誤,自己又沒有勇氣承認錯誤、改正錯誤的人,才怕人家監督。”
不同的年代,同樣的民本精神。中共建國六十年來,不少領導人作出過不少類似的表態。在幾代人的努力下,盡管歷史曾一路跌跌撞撞,中國民眾終于拿起了自己對國家、社會的監督權,擦亮“中國眼睛”,審視政府、觀察社會。
街頭巷尾,人們談論著高層的決策與言行;飯后茶余,大家探討起醫療改革、股市、菜價。民眾更加關注公共話題,小到作假的老虎圖片,大到救振經濟的四萬億投資計劃,中國社會在公民的注視中正逐步步入良性軌道。
從農民代表當面“要求”總理,到民間環保組織督促政府治污,再到網絡反腐頻頻亮劍,公民監督、社團監督、輿論監督等已在中國普遍展開。廣泛意義上的監督權,成為對政府權力的強大制衡力量。
上個月,浙江杭州發生一起轎車撞人案,警方稱:案發時肇事車輛時速為七十碼。這與目擊者“受害者被撞飛五米高、二十多米遠”的描述反差很大。有民眾隨即展開調查,以專業的數據質疑官方判定,迫使警方公開道歉。
在強勢的行政權面前,像這樣獨立的公民監督并非第一次奏效。在糾葛一年多的“華南虎照”事件中,一些普通民眾自發到事發當地走訪、勘察,使得作假官員一次次露出馬腳。
在湖北省鄧玉嬌案、云南省“躲貓貓”案等事件中,公民調查的身影一再出現。他們以自發的力量和網絡平臺,詮釋著“公民”這一稱謂的社會價值,也體現出民間監督的強大力量。
相較分散的公民監督而言,環保團體、消費者協會、女性權利保障等社會團體的監督顯得更為組織化。在北京、廣州等城市的廣場街頭,不時能看到散發調查問卷和公益廣告的志愿者,勾畫出公民社會的一幅剪影。
一九九七年,十多位志愿者在可可西里建立了中國第一個民間自然保護站,他們以在反偷獵中英勇犧牲的“索南達杰”命名,常年堅守著藏羚羊及生態保護的前沿陣地。
二00五年,“綠色流域”、“綠色家園”等環保民間組織針對怒江梯級水電開發,多渠道向各級政府提出建議,據理力爭,最終達成了怒江開發要充分論證的共識,也打破了地方官員“拍板”決策的慣例。
那一年,“世界動物基金會”、“美國大自然保護協會”等NGO(非政府組織)負責人,極為罕見地獲邀出席云南省環保局長會議。從被官方忽視、提防,到雙方合作,NGO的社會身份不再尷尬,其社會監督功能得到認可和強化。盡管在中國的環保組織中超過六成沒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逾七成沒有穩定的經費收入,但他們睜大眼睛,力行監督,為中國的可持續發展恪盡職守。
在公民監督興起之時,官方力推行政務公開,為民間監督提供了條件。本月初,湖北荊門市宣布,所有公務車貼標識亮“身份”,凡公務車輛用作私人旅游、或停放在娛樂場所,一經舉報查實將從嚴處理。上月底,廣東廉江市更出奇招,當地政府稱愿意花錢“買”監督,獎勵民眾監督官員作風。
在民間的眼睛日益“雪亮”的同時,作為公民社會監督的專業力量——輿論監督,它的變化與成長一直備受關注。新中國成立后,新聞媒體被定位為官方“喉舌”,“黨報不得批評同級黨委”,以負面報道為主要形式的新聞監督難以在體制內施展手腳。
而在傳媒經濟和新聞觀念變革的推動下,如今在官員講話、政府文件、學者論述中,“輿論監督”顯然已屬高頻詞匯。舉報、揭露、批評等監督方式早已蔚然成風。
二00一年廣西南丹礦難、二00三年孫志剛案、二00七年“黑磚窯”事件……中國媒體在世界新聞史上留下了一行深刻的足跡。
互聯網的興起更是為輿論監督推波助瀾。去年底,網民曝光南京一局長抽“天價煙”、戴名牌表,據稱導致當地官員由此吸取“教訓”,不抽好煙不戴名表。諸如此類的網絡反腐事件,在中國屢見不鮮。
誠然,公民監督乏力的案例也不時見諸報章,如不少問題官員不明不白“帶病”復出,官員財產公布制度千呼萬喚不出來,等等。在良性、理性、合法的前提下,人們期待著公民監督更能夠有所作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有識之士已經看到,在公民意識不斷覺醒的時代,監督權大行其道,必將推動中國社會不斷進步,也為下一個六十年的政治改革和社會開放儲備實實在在的精神動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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