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3時12分報道,交通事故賠償同命是否該同價,這個問題最近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在廣東省新標準之下,廣東省對于交通事故的賠償采取了一些特殊賠償方式,如果外地的居民在廣東居住一年以上,發生交通事故后也可以按照城鎮的市民來賠償。我們馬上連線中央臺記者陸敏了解更多的情況。你好,剛才我們提到有關同命不同價的爭論,它是指因為在案件當中戶籍的不同賠償金數額也是相距甚遠,這是什么原因?
記者:有一種流行的看法認為賠償不是人的生命,而是人的勞動力,不同人的勞動力是有所區別的,比如說人的工資收入是有區別的,所以城鎮居民和同命不同價是指兩者不同勞動力不同價,一個活生生的人死了之后它死亡的首先是他的生命,不應該只是對勞動賠償,而是對生命的賠償。
主持人:目前這個是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很多覺得同命不同見是有悖于法律的基本原則的。
記者:隨著城鄉一體化的進城加快,更多的人涌入了城市謀生、定居、求學。有專家認為同命不同價將公民強制區分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兩個不同的陣營,這會在農村居民心中產生抵觸和對抗情緒,廣西人大常委會提交審議的廣西道路安全交通事故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都可以按照人群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費來制定。廣西的提議一旦通過了在全國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同命同價。
主持人:隨著廣東的新標準沒有徹底的解決問題,但是讓大家看到向前邁了一步,非常感謝陸敏的報道。(記者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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