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凌晨,南寧市政法委組織公安、工商等部門出動1600多名執法人員,對賓陽縣的非法傳銷組織進行大規模集中查處,共盤查1264名涉嫌傳銷人員。除留置審查27名涉嫌非法經營罪的傳銷骨干(經理級人物)外,當天下午有關部門將900多名傳銷人員送到黎塘火車站遣返原籍。
1600多名執法人員查傳銷
據介紹,在賓陽縣的傳銷窩點主要分為三個區域:商貿城、蘆圩鎮和黎塘,涉嫌傳銷的人員來自全國各地,其中相當一部分是湖北人。這些傳銷組織大多宣稱,只要每個人投入3800元購買化妝品、皮帶等產品,兩年內就可得到380萬元。傳銷組織頭目不斷給“下線”進行洗腦,讓一些人對如此夸張的回報深信不疑,但當體系中的資金鏈發生斷裂、無錢可分時,就會發生嚴重治安案件,給當地的治安狀況帶來危害。
當天凌晨,南寧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趙波帶領600多警力趕赴賓陽,與賓陽縣1000多名執法人員會合,分成若干小組對賓陽縣城各小區出租房進行清查。經過徹底仔細的清查,一批批涉嫌傳銷人員被送到賓陽縣體育場進行登記備案,到了凌晨6時,被帶來的涉嫌傳銷人員,已經坐滿了大半個體育場。在涉嫌傳銷人員中,青年人占多數。
被查才知身陷傳銷
今年26歲的小李是湖北武漢人,他是今年2月初到賓陽的。一個高中時的同學小陳在春節時給他拜年,寒暄幾句后,小陳便說他在廣西賓陽發展,加入了一個“連鎖銷售”公司,只要投資3800元購買兩份產品(男士服裝和女士化妝品),就可獲得連鎖銷售資格,在一定時間之內,就可賺得380萬元。當時,小李剛從公司辭去了工作,聽朋友說有發展“良機”,遂趕到了賓陽。
到了賓陽后,朋友對小李解釋說,“連鎖銷售”只需要每人發展3名“事業伙伴”,實行五級三晉制,成員從低到高劃分為業務員(E級,1~2份)、組長(D級,3~9份)、主任(C級,10~64份)、經理(B級,≥65份)、高級業務員(A級老總,≥600份)等五個級別。取得資格后,才能發展下線,有直接提成、間接提成、銷售補助、效益分紅四種獎金分配制度。
直接提成就是每發展一個直接下線,實習業務員可得到570元,業務組長可得到760元,業務主任可得到1140元,業務經理可得到1596元,高級業務員可得到1976元。間接提成為每發展一個間接下線,業務組長可得到190元,業務主任可得到380元,業務經理可得到456元,高級業務員可得到380元。如果升級到業務主任之后,還有相當可觀的銷售補助。由于此前沒有接觸過這種運作方式,小李遂花了7600元購買了兩份投資。正當他想辦法勸說親友加入時,沒想到凌晨時被執法人員從睡夢中叫了起來。
記者了解到,當天行動結束后,公安機關將重點對其中27名傳銷頭目進行審訊和取證,對一般“下線”人員審查取證后,進行逐個列冊登記并交民政部門遣返原籍。當天下午,民警教育和勸說了900多名一般“下線”人員,把他們送到黎塘火車站遣返原籍。小李臨上車前對民警說:“現在聽你們說這是違法行為,我真是后悔死了,只想早點回家!
傳銷運作越來越隱蔽
據賓陽縣公安局李警官介紹,此前他們已打擊過多個武漢傳銷團伙,去年年底,有幾個貴州人因為被騙了20多萬,每天拿著菜刀在賓陽找騙了他們的“上線”。因此,賓陽當地的傳銷頭目,一般都在該縣以外的地方活動,就是擔心別人找他們報復。賓陽當地的傳銷組織紀律嚴密,行動也很隱蔽,一有點風吹草動他們就躲避或逃跑,所以取證比較困難。只有掌握到有利的證據,如“上線”的介紹人,或“下線”交錢上來的票據等相關證據,才能由公安部門進行相關處罰。
此外,我國目前對傳銷的處罰規定較為籠統含糊,目前追究傳銷分子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是《刑法》第225條的非法經營罪。該條款規定,視擾亂市場秩序的情況,違規者將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現實情況是,高級別傳銷頭目行蹤詭秘,打傳行動中很難抓到他們。偶爾抓到傳銷頭目,取證定罪卻非常困難,因為傳銷交易是單線聯系,沒有任何交易憑證,到最后量刑處罰很難對傳銷分子構成威懾作用。最讓當地公安部門頭疼的是,這些外地傳銷人員都是打著“考察項目”的幌子在當地活動,警方因為取證難等原因,一時也無法采取強制措施。
據悉,為了遏制當地的傳銷活動,賓陽縣政府出臺了有關打擊傳銷的措施,規定禁止當地的房屋租戶將房屋出租給傳銷人員,否則將處以罰款。但有關部門執法人員認為,這些傳銷人員從來不說自己是來搞傳銷的,這項制度估計執行起來會有一定的難度。(記者余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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