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女生:長大當警察抓壞人
在班主任的陪同下,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習水縣一所中學的宿舍里和受害女生王清進行了面對面的交流。
記者:這個案件發生半年多了,你現在感覺如何?
王清:我現在還經常做噩夢,夢里許多陌生人用鞭子抽我,我聲嘶力竭地呼救,卻只引來了旁觀者的哄堂大笑。同學們都說我完全變了一個人,過去我愛說愛笑,現在一句話都不想和別人說。我還割腕自殺過(說著把左手給記者看,手腕上有一4厘米長的疤痕),后來被同學發現了……
記者:你現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王清:離開這里,躲得遠遠的。因為學校里有些同學已經知道這件事,有的男生當面取笑我,有的人背后議論人。我多次提出要轉學,爸爸不同意。記者:你現在最恨誰?王清:最恨我爸爸。
記者:為什么不是騙你去賣淫的劉某,而是你爸爸?
王清:在我4歲的時候,爸媽離婚,后來爸爸娶了后媽,又生了兩個孩子,我在家里沒人愛。小時候,我一直住在鄉下的叔叔家里,上初中后,爸爸出錢讓我進私立學校住宿。除了每個月給我100元零花錢外,從來不管我。我感冒了,老師打電話給他,也很少來看我。而劉某經常陪我聊天,和我說心里話……
記者:聽說下周就要開庭審判了,你覺得那些欺負你的壞男人應該怎么判?
王清:最好關在里面,永遠不要出來。特別是馮老師,身為老師,經常教學生應該怎么樣怎么樣,自己卻干出這么無恥的事。我覺得這世界真是太嚇人了……
記者:長大了,你想做什么?王清:當警察,抓壞人。
受害學生家長:我們家長也有責任
在習水縣城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新房里,包工頭出身的康倩父親向記者傾訴了自己的苦惱:
去年秋季,那個案子發生后,只有14歲的康倩和她的女朋友一起跑到深圳去打工。后來,公安局讓我去把她找回家來,辨認那些嫖客。可她一句話都不肯說,就是不肯承認被男人欺負過。
從深圳回來后,本來讀初二的她就不再愿意去上學了,而是天天在外面混。有時一跑就是一兩個月不回家,被我抓到后,痛打一頓,然后把她的頭發剪得亂亂的,這樣她才老老實實地在家里待上一陣。可過不了多久,又是經常不回家過夜,后來我干脆就買了條鎖狗的鐵鏈,把她鎖在家里。
我知道這么做不合法,而且也鎖不住她的心。于是就對她說好話,她起初還比較配合,要我買個手機給她。我就給她買,心想這樣她出去也容易找回來。可是,她出去又是幾天不回,而且還把手機關了。
今年快過年的時候,她向我要了點錢,說要帶妹妹一起出去買東西,然而她們一去不回。我四處打聽她們姐妹倆的消息,一個星期后才在一個外號叫陳老歪的家中找到我的二女兒。她告訴我,“姐姐和別人出去玩了,把我留在這里。”我質問陳,“我女兒在你家這么久,為什么不告訴我們家長?”沒想到對方卻叫人把我打得鼻青臉腫。
正月初十,康倩要我給她錢去買衣服、做頭發,我怕她拿去亂花,就把錢給她媽媽,讓媽媽陪她一起上街買。在街上,她居然和她媽媽爭吵起來,說這錢是爸爸給她用的,應該由她自己來掌管。
第二天,也就是正月十一,康倩離家出走,到現在都沒有回過家。聽說前幾天她跑到小學去找妹妹,讓妹妹幫她把衣服從家里拿出來,妹妹問她為啥一直不回家,她說:“在家里天天受氣。”
其實,康倩變成這個樣子,我們也有責任。在她5歲那年,我離開鄉下來到縣城包工程做。由于我忙著在外面賺錢,而她媽媽又喜歡打牌,每天做完家務就往外跑。女兒沒有大人照顧,就跟外面的壞孩子學壞了。
記得康倩讀四年級那年,她和幾個要好的同學一起偷了其中一個同學家的200多元錢,被我發現后,狠狠打了一頓。從此她開始逃學,我三天兩頭接到老師的電話,說康倩沒來上課。我就四處找她,把她找到后,沒過幾天又跑了。我被她弄得焦頭爛額。
看她不好好讀書,我就花錢讓她進了私立學校。從小學開始到初一,她總共換了9所學校。即便是住校,她也是經常逃課,從學校圍墻爬出去,和“壞孩子”去上網、喝酒。這個學期,我學費都幫她交了,可她卻跑得無影無蹤。
我在縣里到處托人找她,連影子都不見。說實在的,只要她不出事,我也不愿意她回家。回來我也管不了,而且還會帶壞我的另外兩個女兒。記者朋友,你幫我打聽打聽,有沒有哪個學校可以管好這樣的壞孩子,我出再多錢的都愿意! (本報記者 陳強)
責任在于揭開事件真相
3月27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初到位于川黔渝三省市交界的習水縣,先展開暗訪。不管是問出租車司機,或是向小吃店老板打聽,他們都說這里半年前發生過一起“老師組織學生賣淫案”,“抓了一些人,有個煤老板出了20萬被放出來了”。
問起受害女生是誰?他們說,各所中學都有,但說不出一個具體的人來。
通過朋友關系,向在黨政機關工作的一些人打探消息,他們同樣是道聽途說。一位正科級干部告訴記者,組織上從來沒有傳達過,他也是聽說的。記者深深感到,這里的絕大多數人都“只是看到大象的一條腿,根本不知道大象到底長得什么樣”。而記者的調查正是要告訴讀者“這只大象的真面目”。
一個在當地做生意的朋友告訴記者,他認識的一個包工頭經常玩“學生妹”,于是記者就讓他把這位包工頭請出來吃飯。包工頭承認自己之所以喜歡玩“學生妹”,是因為年紀小,“比較干凈”。有外地客人來,他也用“學生妹”招待。他說,自從出了那個案件后,現在比較難找人了,但他答應幫忙。當晚,大家一同上歌廳唱歌,歌廳的老板透露說,他手上有“學生妹”,但要提前預約,最好是周六、周日來,她們沒上課,比較容易出來。
第二天晚上,包工頭果然給記者打來電話,說有3個讀初中的女生可以出來玩。到了約定的某歌廳前,包工頭正和兩個留長頭發的男青年在一起嘀咕。他們打電話叫來了3個滿臉稚氣的女孩,記者以她們“年齡太小,不敢玩”為由讓她們趕緊回家。
到了習水的第6天,記者覺得有必要“浮出水面”和當地官員正面接觸。當縣政法書記袁云勤得知記者已經“潛伏”一周時說:“你這是對我們不信任嘛!”記者笑著回答:“遵義市公安局的人來這里秘密調查了10天才告訴你們,我比他們還早暴露4天呢!”根據記者22年的職業經驗,碰到這種事,如果一來就找當地官員,他們多半會告訴你沒有這么回事。
在沒有師生涉案的習水縣一中,記者和幾個女教師一起圍爐。她們說,只是從社會上聽說過有其他學校的老師被抓,但教育局從來沒有傳達過。記者問該校的女生,知道不知道本縣有一些學生被騙出去賣淫的事?她們把眼睛瞪得好大:“怎么可能有這種事?”
事實上,當地官方已經注意到網絡上和民間的種種不實傳言。縣檢察院任檢察長告訴記者,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的時候,曾考慮召開新聞發布會,但因故取消。縣法院余德平院長表示,此案一審判決后將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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