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正式啟動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在這個改革方案中,調整優化涉及19個部門。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也得到了較大精簡和規范,市政府共減少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27個,精簡比例達32.5%。
這次改革有一個特點,北京市并沒有完全對接中央的大部制改革,而是根據北京市的自身特點裁撤并設立了有關機構,大有“因地制宜”之意。
由于時代發展,執政者要想適應經濟社會所發生的巨大變化,就必須對上層建筑加以修整。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幾乎每隔幾年我國便有一次機構改革。機構改革具有很多種經驗和教訓,但有一點已經被多次的教訓所證明:以精簡人數為惟一導向的機構改革往往難以維持最終奏效。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所進行的“精兵簡政”,都只維持了一定時期,隨著改革推進,“精簡”的目標被逐步忘卻,政府機構再次得到膨脹。這被人稱之為機構改革的“黃宗羲定律”。北京市本次的機構改革應當說汲取了以往的教訓,比如,根據北京服務業發展的情況,設置了“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又按照國際金融中心的定位組建了“金融工作局”,這些都是因事設位,可以算作是對“機構改革就是減人”導向的一次微調。
我們以前一直在講“小政府、大社會”,其實政府關鍵不在于大小,而是在于有沒有建立以公共服務為導向的機構安排機制。只要是公共服務所必須設置的,機構再多也是理所當然。以環保而論,“奧運效應”在環境方面給北京人留下美好印象,各界有多方面繼續保持北京環保質量的吁請。回應這種吁請,將環境保護局由市政府直屬機構調整為市政府組成部門,可以加強環保部門的權威性,對打造綠色北京具有助推作用。同樣,知識產權局也當擁有更多實權,才能符合技術知識密集型城市的定位要求。
一般而言,解決機構改革的導向問題,僅有理念是不夠的。機構改革通常都會涉及權力和利益的調整分配,一旦在某個環節處理不當,容易引起利益沖突。這種利益沖突可大可小,但很容易成為改革不斷往復的隱患,在某個特定時機找個理由又改名換姓,重出江湖。
新的機構能否正常有效地運行,在未來還需要看相關部門的利益關系有沒有真正理順。理順利益關系,要害是解決利益安排的機制問題。這個機制的核心應當明確是公共服務的需求;诿裆,如何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應該作為機構改革是否成功的關鍵標準。在這個問題上,有直接利益關聯的民眾最有發言權。民意和民生是基本統一的,民眾天然地會維護自身的公共利益。因此,應該引入民意的評判,讓其成為機構改革的導向。
所以,北京本次機構改革是一個不錯的開端,但我們不能僅僅把重點落在具有北京特色的部門的整合上,未來還有更多的使命考驗著新的機構以及新機構里的每一個公務員。(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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