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
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列確
同志們:
1978年12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歷史上一次具有重大轉折意義的會議。全會認真地、全面地糾正了“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的錯誤,完成了黨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的撥亂反正,重新確立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作出了把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和實行改革開放的重大決策,拉開了改革開放這場新的偉大革命的序幕,也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法制開辟了更加廣闊的前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的改革開放,是我們黨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帶領人民進行的新的偉大革命,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抉擇,是對我們黨和國家發展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偉大事業。
我們隆重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對于進一步激發西藏各族人民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發展路子的熱情,堅定不移抓發展,旗幟鮮明反分裂,奮力推進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諧西藏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今天,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在這里舉行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座談會,回顧人大工作光輝歷程,展示人大工作巨大成就,總結成功經驗,共話美好未來,就是要銘記改革開放30年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艱辛探索,深化對民主法制建設規律性的認識,凝聚西藏人大系統干部職工的智慧和力量,堅定不移地做改革開放的真誠擁護者、躬身實踐者和忠實推動者,努力推進人大工作順應科學發展觀新要求和人民群眾新期待的開拓性實踐,為西藏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剛才,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達木拉等6位同志緊密結合各自工作實際,暢談對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認識和體會,從不同側面展示改革開放30年來西藏人大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著眼未來發展,對進一步加強西藏民主法制建設和人大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很受教育和啟發,對于我們更好地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不斷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一定會有所幫助。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改革開放30年來西藏人大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在拉薩召開,標志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確立,實現了西藏社會制度的歷史性跨越,西藏人民從此徹底結束了封建農奴制度的殘酷壓迫,進入了當家作主的新時代,享有了充分的民族區域自治權利。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遭到嚴重破壞,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權力由自治區革命委員會代為行使。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指引下,1979年8月,自治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選舉成立了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拉薩市和各縣也陸續召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改革開放30年來,西藏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在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代表西藏各族人民充分行使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賦予的當家作主權利,以主人翁姿態參與管理國家和地方事務,推動西藏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各族人民安居樂業,西藏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深刻變化地方立法工作成績顯著。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把立法工作與改革發展穩定的偉大實踐緊密結合起來,認真行使地方立法權,為西藏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提供堅強的法制保障,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做出了積極的貢獻。30年來,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批準地方性法規254件,其中,現行有效的有91件;批準拉薩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17件;作出《關于反對達賴擅自宣布班禪轉世靈童的不法行為的決議》、《關于強烈譴責達賴集團策劃煽動極少數分裂主義分子打砸搶燒的罪惡行徑,堅決維護祖國統一,反對分裂破壞活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決議》、《關于加強經濟工作監督的決定》、《關于加強自治區級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等決議、決定140項,涵蓋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特別是近年來,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區黨委的重大戰略部署和西藏工作大局,堅持立法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以改善民生為重點,在加強社會領域立法、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進民主政治建設、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立法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績,立法質量逐步提高,立法的地方特色明顯。比如制定的《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變通條例》、《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變通規定》、《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地方性法規,既保持了與國家法制體系的統一和銜接,也符合西藏實際,使各項工作有法可依,為促進西藏各項事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人大監督工作得到加強。西藏各級人大常委會緊緊圍繞西藏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創新監督工作機制,完善監督工作制度,綜合運用多種監督形式,大力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保障了憲法和法律法規在西藏的正確實施,促進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維護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30年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先后組織開展了對公路法、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建筑法及建筑市場管理條例、旅游管理條例、殘疾人保障法及實施辦法、義務教育法及實施辦法、科學技術進步法及實施辦法、食品衛生法及實施辦法等125部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共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的工作報告和專題匯報370多次,加大了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力度,聽取和審議了關于農牧業生產和農牧民增收、農村稅費改革、落實“十二件實事”、農牧金融工作、農牧區衛生工作等報告,對發展特色產業、促進農牧民增收工作進行了專項評議。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3202件次,受理申訴、控告1322件,僅今年就處理全國人大轉辦信函54件,并進行跟蹤督查,使一些行政侵權案、民工工資糾紛案、請求賠償案等問題得到妥善處理,有效化解了人民內部矛盾,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共向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改進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260多條。
人大代表工作深入扎實。各級人大常委會把發揮代表作用作為密切聯系人民群眾、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加強與代表的聯系,積極為代表履行職責創造條件,逐步增加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參加常委會重要活動的代表人數,督促“一府兩院”建立和完善政務公開和政情通報制度,積極探索發揮代表在閉會期間作用的新途徑,組織代表廣泛開展視察、調研等活動,較好地發揮了人大代表在西藏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特別是1992年代表法實施以后,代表活動的內容和形式進一步拓寬,代表工作的水平和質量不斷提高,各級國家機關為進一步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做了大量的服務、協調工作。30年來,各級人大代表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從西藏實際出發,在各級人大會議期間認真提出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在閉會期間積極參加代表活動和有關執法檢查,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提出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1萬多件,為推動西藏各項事業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民主選舉工作不斷推進。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把選舉工作作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工作,積極推進選舉制度改革,不斷提高選舉的民主化程度。改革開放30年來,西藏自治區通過成功開展自治區、市、縣(區、市)、鄉(鎮)人大換屆選舉工作,依法選舉產生了具有廣泛代表性和先進性的各級人大代表,組成了各級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并選舉產生了其他國家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為西藏各族人民充分行使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提供了組織保障。在四級人大換屆選舉中,參選率不斷提高。1993年參選率達到91.6%;2002年參選率達到93.09%;2007年參選率達到96.4%,有些地方參選率達到100%。2007年,經過直接和間接選舉產生的34000多名四級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占94%以上。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45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28名;常委會主任、副主任14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9名。外事工作成效明顯。歷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按照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安排部署,堅持服務國家總體外交、服務西藏發展穩定的原則,堅定不移地貫徹黨和國家的對外方針政策,堅定不移地維護國家的核心利益,積極開展涉藏議會外事工作。采取“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的方式,先后出訪美國、日本、英國等24個國家,出訪人員30多批次;接待了奧地利、泰國、尼泊爾等21個國家和歐洲議會、海外僑胞、國外媒體及駐華使節等來藏訪問人員110多批次,約1600人。在外事活動中,大力宣傳介紹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貫徹執行民族宗教政策取得的成果,大力宣傳介紹西藏不斷深化改革、推動對外開放、堅持加快發展、全面推動社會進步所取得的輝煌成就和各族人民幸福美好的新生活,深刻揭露達賴集團政治上的反動性、宗教上的虛偽性和手法上的欺騙性,堅決回擊西方敵對勢力和達賴集團的誣蔑和攻擊,有效地擴大了社會主義新西藏在國際上的影響。
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不斷加強。30年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著眼提高履職能力和工作水平,高度重視和加強自身建設,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常委會工作條例、常委會議事規則、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常委會人事任免辦法等法規,相繼制定和完善了立法工作、監督工作、代表工作、信訪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有力地促進了西藏人大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規范化。在過渡性設置地區聯絡處、法制小組、督察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等機構的基礎上,到目前為止,相繼設有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以及常委會辦公廳、地區工作委員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代表人事選舉工作委員會、農牧環境資源工作委員會和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干部頭腦,切實加強人大隊伍建設,人大常委會的履職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斷提高。積極探索堅持黨的領導的有效機制,今年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中成立臨時黨支部,使人大的各項工作始終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有序進行。
經濟社會加快發展。改革開放30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充分保障西藏各族人民當家作主,依法管理國家和地方事務,為西藏各項事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等各個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2007年,西藏GDP達到342.19億元,比1978年增長了15.8倍;地方財政收入達到23.14億元,比1978年增加了23億多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到11131元和2788元,比1978年分別增加10566元和2613元,年均增長10%以上。經過30年的發展,西藏已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階段。
30年的光輝實踐充分證明,改革開放的30年,是西藏各族人民在黨的改革開放政策指引下,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經濟社會發展取得輝煌成就的30年,也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進一步鞏固和完善,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30年。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保證西藏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優越性。
二、正確把握改革開放30年來西藏人大工作的成功經驗
改革開放30年來,西藏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過程中,緊密結合西藏人大工作實際,對如何加強西藏民主法制建設、依法履行人大職能進行了許多有益探索,對如何進一步提高人大機關工作效能、切實增強人大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行了大膽嘗試,形成了一些比較好的經驗和做法。歸納起來,主要是:──高舉旗幟,把握方向,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則。西藏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始終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不斷深化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性質、地位和作用的認識,不斷增強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使黨的主張和人民意愿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保證了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西藏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始終圍繞黨和國家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始終圍繞自治區黨委和各級黨委的決策部署,調整工作思路,明確履職重點,緊緊抓住本地區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認真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使人大工作同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在推進改革開放,加快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中,有效地發揮了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
──明確職責,依法履職,是人大工作的基本準則。西藏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履職實踐中始終高舉憲法旗幟,認真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堅持依法治藏基本方略,著力于社會主義民主的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嚴格依法辦事,完善工作程序,充分發揮了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在西藏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正確處理與“一府兩院”的關系,始終把支持和促進“一府兩院”的工作作為重要職責,通過依法行使監督等職權,有力地促進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快了依法治藏進程。
──牢記宗旨,為民謀利,是人大工作的根本目標。西藏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牢記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憲法原則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始終把實現好、發展好、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人大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走群眾路線,保持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不斷加強代表工作,注重發揮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職權的過程成為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的過程,保障了西藏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
──與時俱進,改革創新,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動力。西藏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思想路線,正確處理依法辦事與改革創新的關系,在嚴格按照憲法規定和法律程序履行職責、開展工作的同時,根據不斷發展變化的形勢對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新要求,銳意改革進取,大膽探索實踐,努力創新工作方法,使人大工作在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完善新舉措中不斷創新發展。
這些經驗和做法,是改革開放30年來西藏各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各級人大代表、人大系統廣大干部艱辛探索的結果,也是“一府兩院”和西藏各族人民對人大工作大力支持的結果。這是我們人大工作彌足珍貴的精神財富,對于我們努力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不斷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具有長遠的指導意義。我們一定要倍加珍惜,進一步發揚光大,切實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堅持好、貫徹好、落實好,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三、堅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推進新時期人大工作
當今世界正在發生廣泛而深刻的變化,當代中國正在發生廣泛而深刻的變革,當前西藏正處于發展和穩定的關鍵時期。不斷變化的國際國內環境給西藏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也對做好新時期西藏人大各項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西藏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進一步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自覺把人大工作融入西藏工作大局,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偉大實踐中彰顯國家權力機關的地位,積極推進人大工作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再上新臺階。(一)推進新時期人大工作,一定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保證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改革開放30年來西藏各級人大工作發展的歷史實踐充分證明,只有始終不渝地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始終堅持和緊緊依靠黨的領導,才能保證人大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才能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越走越寬廣,也才能更好地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同黨中央和區黨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覺地把各項工作置于同級黨委的領導之下,從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通過依法履行職責,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要堅持重大問題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制度,重要工作經黨委同意后再進入法定程序。人大工作和建設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要主動向同級黨委匯報,積極爭取黨委的支持。通過人大工作,充分調動各級國家機關和人民群眾的積極性,進一步促成萬眾一心、干事創業的良好局面。
(二)推進新時期人大工作,一定要始終堅持發展第一要務,全力推進西藏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對于西藏這樣一個欠發達的地區來說,加快發展的任務尤為艱巨。人大工作必須自覺地置身于西藏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謀劃,緊緊圍繞科學發展、保護生態、改善民生三大任務,切實履行立法、監督、決定、任免等各項職責,發揮好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要深入分析西藏區情和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從西藏發展實際出發,加強地方立法工作,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著力加強社會領域立法,抓緊制定現實生活迫切需要、立法條件比較成熟的地方性法規,及時修訂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法規,促進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要認真貫徹實施監督法,圍繞大局,突出重點,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實施監督,著力推動帶有全局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的解決,保障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的貫徹落實,保障憲法和法律正確實施,保障西藏各項建設的穩步推進。要及時對事關西藏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依法作出決議和決定,保證自治區黨委的重大決策和部署通過法定程序變成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要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認真行使人事任免權,為西藏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推進新時期人大工作,一定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維護和保障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我們只有堅持以人為本,切實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才能使人大工作順應民心、符合民意、貼近民生,才能真正體現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和本質要求。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人大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使人大工作始終成為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維護民利的過程。在立法工作中,要牢固樹立和切實落實“立法為民”的理念,把實現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的平等權利,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立法的重要價值取向,加強對弱勢群體的權利保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在監督工作中,要突出重點,務求實效,抓住社會普遍關注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依法實施監督,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適應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人民群眾政治參與積極性不斷提高的要求,通過體制創新,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不斷擴大和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
(四)推進新時期人大工作,一定要始終堅持代表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各級人大代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各級人大代表分布在社會的各個階層,與人民群眾有著密切的聯系,是實踐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新西藏的重要力量。充分發揮好各級人大代表的作用,支持和保證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有利于人民群眾表達意愿、實現有序的政治參與,有利于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礎和保障。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從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高度出發,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央9號文件精神,進一步理清代表工作思路,豐富代表活動形式,提高代表工作水平。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向人大代表通報政情等各項制度措施,并就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決策,認真聽取人大代表的意見,通過多種形式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職責創造條件,更好地發揮代表作用。各級人大代表要倍加珍惜各族人民賦予的政治權力,進一步增強履行好代表職責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深入實際、深入群眾,認真開展調研,廣泛了解社情民意,積極主動建言獻策,努力使人大代表真正成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的重要力量。
同志們,改革開放30年,我們見證并共創了光輝的歷史。新的征程,我們還將創造并贏得更加輝煌的未來。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認真學習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在自治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以改革開放30年以來的民主法治建設和人大工作為基礎,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為建設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諧西藏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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