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暴力恐怖襲警致17死15傷 2主犯被判死刑
2008年12月17日 17:35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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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依法開庭審理并公開宣判了8月4日發生在喀什市的暴力恐怖襲警案件,被告人庫爾班江·依明提和阿不都熱合曼·阿扎提因犯非法制造槍支、彈藥、爆炸物罪和故意殺人罪,依法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庫爾班江·依明提和阿不都熱合曼·阿扎提長期受宗教極端思想的宣傳、鼓動,多次預謀、策劃實施搶奪槍支、襲擊軍警部隊、爆炸、暗殺等恐怖活動。2008年2、3月間,二人購買了制造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材料,非法制造了11枚爆炸裝置、2支槍支和多發子彈,并選定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喀什地區邊防支隊官兵為恐怖襲擊目標。同年8月4日6時許,二人攜帶自制的槍、彈、爆炸裝置和購買的刀、斧等作案工具,駕駛盜用的重型自卸貨車,來到喀什地區邊防支隊駐地附近守候。8時許,當武警官兵出操跑出邊防支隊大門時,阿不都熱合曼·阿扎提即駕車高速從背后向列隊的武警官兵瘋狂沖撞、碾軋,致15人死亡,13人受傷,貨車失控沖向路面后翻車,阿不都熱合曼·阿扎提從車中出來,持自制槍向武警射擊未果,又引爆一枚自制爆炸裝置,致1人死亡,庫爾班江·依明提身著武警夏季軍服,先朝邊防支隊大門哨兵投擲一枚自制爆炸裝置,又持雙刀亂砍被碾軋致傷的武警,致1人死亡、2人受傷。二被告人被當場抓獲。
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庫爾班江·依明提和阿不都熱合曼·阿扎提為實施暴力恐怖活動,非法制造11枚爆炸裝置、2支槍支和多發子彈,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制造槍支、彈藥、爆炸物罪。二被告人為達到破壞北京國際奧林匹克運動會順利召開和在國際上制造惡劣影響的目的,經事先預謀、多次觀察武警出操路線和時間并準備犯罪工具,采用駕車沖撞、持刀砍殺和投擲爆炸裝置等方法殺害武警官兵,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二被告人的行為共造成17人死亡、15人受傷的嚴重后果,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危害極大,依法應予嚴懲。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吳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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