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3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今年1月至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涉農職務犯罪10752人,其中土地城建、農業、林業部門案件所占比例較大。
200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為期兩年的查辦涉農職務犯罪、保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5月8日,高檢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這項工作專門作出部署。各地檢察機關認真貫徹高檢院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查辦涉農職務犯罪案件力度,取得明顯成效。今年1月至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涉農職務犯罪10752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8806人,瀆職侵權犯罪1946人。
據高檢院有關負責人介紹,當前涉農職務犯罪主要發生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拆遷改造、農村土地征用開發、支農惠農資金管理、農村教育和醫療衛生、農村綜合改革,以及農村基層政權和自治組織建設等領域和環節。從查處案件的發案部門看,土地城建、農業、林業部門占較大比例,分別為:2543人,占立案總人數的23.65%;2205人,占20.51%;1748人,占16.26%。引人注目的是,被認為是“清水衙門”的扶貧部門、教育部門也占有一定比例,分別為276人,占2.57%;249人,占2.32%。另外,從犯罪主體看,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所占比例較大,占42.9%,其中村支部書記1615人,村委會主任1037人;鄉鎮站所工作人員3181人,占29.59%;縣級以上單位工作人員2351人,占21.87%。
涉農職務犯罪危害嚴重,如何預防涉農職務犯罪?業內人士建議: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打擊破壞村民自治組織選舉活動,用制度保證農民群眾真正享有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高檢院相關負責人建議,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全面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農村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廉政教育,使廣大基層干部知法、懂法、守法,嚴格按法律和政策辦事。
該負責人同時建議,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強化民主監督機制;健全規范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探索推行村務開支統一由鄉財政管理,完善財務收支監督機制;加強對涉農資金的監管,理順各種涉農資金管理體制,建立健全涉農資金監管體系,有效防止中間環節截留、貪污、挪用,確保專項資金及時撥付,按規定使用和發放;加大查處涉農職務犯罪力度,對犯罪金額巨大、犯罪情節惡劣、嚴重影響國家“三農”政策貫徹落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要堅決依法從重判處,以有力懲治和震懾犯罪;及時完善相關立法,有效解決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身份性質難認定、案件管轄分工不明確等問題,加強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工作,保障辦案工作順利開展。(記者王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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