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開審一個搶劫案,搶劫犯的犯罪動機讓在場的人都震驚了。搶劫犯居然是因為自己犯了重病,無錢醫治,希望犯罪后進入監獄里獲得國家免費治療。(2008年11月26日《新京報》)
記得高中時學習歐·亨利的小說《警察和贊美詩》,一個窮困潦倒的流浪漢為了進監獄度過寒冬和解決溫飽,不惜一次次犯罪,以求能被警察抓進監獄。北京的這個搶劫犯,與小說的情節何其相似。這名僅僅19歲的農民,第一次搶劫是因為要“籌錢治療自己的疾病”,等到被抓進看守所后,才知道原來在監獄里是可以得到免費治療的,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的故意搶劫,最終,他的“愿望”終于實現了。
監獄是什么地方?在我們的印象里,高墻大院,戒備森嚴,那絕對不是普通人愿意去呆的地方,很多犯罪嫌疑人不是為了不進監獄,還到處流竄和躲避數十年時間嗎。但是,監獄也有對人權的保障,如果犯人病重,監獄將會為犯人免費治療。涉案的這名農民正是看中了監獄里的這點“好處”,才不惜犯下大罪,以求能進監獄得到治療。
這該是多么絕妙的諷刺,現實中的公民竟然還不如犯人得到的醫療保障充足和完善。實際上,在“就醫難”的背后,老百姓最怕的其實就是生大病。我國目前的基本醫療保障和新農合還只是一種低水平的保障,只能保障參保人員的一般性醫療需求,當超過最高支付限額后,就只有自己掏腰包了。而往往大病病人的這種高額的醫療費用支出,是大部分家庭難以承受的,雖然也時有大病患者通過新聞媒體等方式報道后,籌集到治療費用的新聞,但對于大部分大病病人來講,沒有錢治是一個不容回避的問題。
前一段時間,國家發改委發布新一輪醫改方案的征集意見稿,據報道,11月15日新醫改公開征集意見已結束,征集到的意見有3萬多條。而剛剛曝光的這則案例,其實也不啻于一條遲到的醫改意見,它以近乎殘酷的方式給醫改提了一條好意見,但愿醫改部門能從這則案例和新聞中,汲取有益成分,在大病救助上,要直接投入建立相應的救助制度,疏通社會的救濟渠道,鼓勵和引導民間的救助參與,真正實現大病也能得到醫療救助。
唯其如此,才能給對新醫改方案充滿期待的人們以溫暖和信心,否則,患了大病的病人,說不定也會在“監獄能得到免費治療”這樣的負激勵效應下,鋌而走險,再次上演同樣的故事,那樣才是最可怕的。 (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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