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防震形勢嚴峻,陜西勉縣抗震指揮部近日下發緊急通知,要求迅速組織全縣42.9萬人撤離建筑物;凡危房和周圍有高大建筑的房屋,不得使用。一旦發生險情,必須及時采取防、搶、撤等措施,確保人民生命安全。(5月30日《西安晚報》)
盡管報道對勉縣組織轄區群眾撤離建筑物的原因表述并不詳盡,但是從“防震形勢嚴峻”的表述及附近地區頻發余震的情形來看,勉縣有關方面組織群眾撤離建筑物,顯然是為了防范余震造成人民群眾生命損失;盡管較大震級余震的發生或許只是一種“可能”,但是唯有采取防患于未然的疏散群眾措施,才能更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從這個意義上說,勉縣組織群眾“提前”撤離建筑物,是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負責意識與精神的體現。
當然,像陜西勉縣這樣組織群眾大規模撤離,當地大多數生產與服務將陷入停頓,工作與社會生活正常秩序將不復存在,經濟利益將會遭受相當的損失。但此舉卻使得群眾生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全,因而付出這些代價是完全值得的。“維護社會秩序穩定”也好、組織群眾進行生產也好,其根本目的都在于提高民眾生存、生活質量,因而維護社會穩定與組織生產,都必須服務于保障民眾生命安全這一最終宗旨。如果為了片面追求所謂“維護社會秩序穩定”,片面追求經濟增長與利益,而不惜置群眾生命安全于不顧,就不但有違生命至上的理念,而且也是維護社會穩定、組織生產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關系上的本末倒置。
突發地震災難之后,組織強大的救援行動,固然可以一定程度地挽回部分損失,但是逝去的生命仍無法挽回。盡管四川汶川突發的8級主震難以做到事先防范,但是對于此后邊緣與同一地震帶所處地區可能發生的震級較大的余震,對于其可能對這部分地區民眾造成的生命安全威脅,卻完全可以通過類似組織撤離的方式予以力所能及的防范,以將可能發生的生命損失降至最低。
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一切的一切都應為保全人的生命讓路;對于保全人的生命而言,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作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即便付出巨大代價,也要在所不惜;唯有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最高宗旨,才能說是真正體現出了“以人為本”的行政與發展理念,才能說是在以實際行動踐行捍衛生命的人類普遍準則與價值觀。而陜西勉縣組織群眾大規模撤離建筑物的舉措,無疑對此作出了有力的詮釋。人們期盼類似這樣體現生命至上與以人為本理念的舉措,能夠在更多的地區與更多的領域得到貫徹。魏文彪(江西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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