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片地震廢墟前面綠色帳篷成為災區“生命綠洲”。 中新社發 張雷 攝
|
用于災區的抗震救災專用帳篷將由民政部門回收。昨日,記者從四川省民政廳處獲悉,根據該廳下發的《關于加強救災帳篷接收管理回收工作的緊急通知》,所有下發的救災帳篷,均不能交付個人處理。
據四川省民政廳副廳長陳克福介紹,所有民政部門下發的救災專用帳篷,在使用后一律進行回收,納入國家救災物資儲備庫,以備下一次繼續使用。對已下發到災民手中的帳篷,由于在下發時有登記,因此民政部門會根據最初下發時的登記結果進行回收。
此外,根據四川省民政廳對捐贈資金出臺的管理辦法,所有捐贈現場接收的善款以及通過轉賬、匯款等方式入賬的資金,均要開具捐贈專用票據,并做好登記。對于捐贈人提出定向捐贈的資金,尊重捐贈人的意愿,對指定地區并要求及時撥付的捐贈款,由省慈善總會提出捐贈單位名單、數量、受助地區報分管領導審批后撥付。對有指定用途,但目前無法實施,需進一步協商的捐款資金,以協議的形式約定,待捐贈方、執行方、受助方簽訂三方協議后實施。
在非定向捐贈資金管理上,由省慈善總會根據收到的捐贈資金數量,上報四川省民政廳抗震救災小組。規模在1000萬元以下的,由接收捐贈組提出分配方案,上報省民政廳抗震救災小組,經集體討論后,由領導小組組長簽發,1000萬元以上的,需要由接收捐贈組提出分配方案,上報省民政廳抗震救災小組,經集體討論后,報分管省長審批。
此前,有市民反映成都部分小區出現救災專用帳篷問題,曾有人拍到其中有市面不可能買到的國際捐助帳篷,據此認為這些帳篷很可能是在發放環節流出的。對此,四川省民政廳在境外捐贈款物的管理方面規定,對接收的國際及境外捐贈款物,要通過電視、電臺、報刊和互聯網公示,接受捐贈者和社會的監督檢查,各級政府部門一律不得將國際及境外捐贈款物供機關使用。(記者 王瑩)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