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抗震救災工作,今年上海市級機關經常性經費預算開支將削減10%,并停止今年市級機關新增公務用車。”在昨天舉行的市府常務會議上,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的講話擲地有聲。韓正同時表示,要對捐款使用“全程監管”,以確保每一分捐款資金都用在救災上。(《新聞晨報》5月27日)
前幾天,國務院決定中央國家機關今年的公用經費支出一律比預算減少5%,用于抗震救災。與此同時,倡議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支援災區全民節約活動,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要減少會議、接待、差旅和公車使用支出,壓縮出國團組,嚴格控制公車購置,暫停審批黨政機關辦公樓項目。
上海市作為地方政府,第一個站出來響應國務院的號召,并把市級機關公用經費縮減10%,比中央機關削減幅度大一倍。這無疑體現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抗震精神,更為重要的是,充分體現了公共財政的“公共”屬性。
應當說,從公共財政的“公共”屬性來講,國務院以及上海市及時削減經費開支是十分必要的。因為,這其實是對國家財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共本質最為生動的詮釋,而且,目前我國機關經費數額也完全有能力擠出這部分支出。數據顯示,長期以來,我國行政管理費用占財政總支出的比例呈逐年上升態勢,2007年達到18.7%,而去年全國財政收入超過5.1萬億元,以此計算,2007年的機關公用經費接近1萬億元,如果全國都能像上海市那樣,削減機關經費10%的預算,一年下來,即可節省1000億元;即便按中央的“減少5%”來講,也能節約500億元人民幣。
值得欣慰的是,上海市在削減機關經費開支時,也出臺了一些硬措施,為這項公共政策的順利執行,保駕護航。譬如,今年一律不準新增公務用車。眾所周知,公車采購一直是政府機關經費開支的“重頭戲”。現在,政府汽車采購每年以20%的速度遞增,2007年政府的汽車采購額高達700億元。采購僅僅是公務車支出的第一步,養一輛公務車的成本同樣是高昂的。如果說政府機關停止或減少公務用車的采購,所節省下來的經費數目肯定是可觀的。
上海市削減機關經費預算不是“一刀切”,而是倡議該市下屬區縣機關政府把經常性經費預算開支壓縮5%。這無疑是因地制宜的考量。從現實來講,從機關經費數量來講,中央機關經費比地方各級政府經費,省市政府經費比區縣政府經費,相對寬松。正如中國社科院財貿所博士馬蔡琛所言,削減公用經費就中央財政而言,承受能力較強,如果地方財政機械類比,有些地方政府部門公用經費往往偏低,屆時有可能動用項目經費補公用經費。
上海市行政機關削減經費預算開支10%,全部用于支援災區重建,為全國各級政府機關帶一個好頭。因此,筆者期望,我國地方各級政府也應像上海市那樣,依據當地財政實力,對機關經費預算進行調整,通過科目留用、追減預算支出等方式,來適度削減機關經費預算開支。(吳睿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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