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5·12”抗震救災指揮部昨日發布公告,從26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一批抗震救災社會監督員,以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管理發放工作的監督,增強公開性和透明度,有序有效推進該省抗震救災工作。(據新華社5月26日電)
為幫助萬千受災群眾脫離苦難、重建生活,最近十幾天里,中央政府調用國家財政,已先后撥款近百億元,還計劃在今后三年中,每年安排700億元救災基金用于救援和災后重建。與此同時,汶川地震也深深牽動了海內外中國人的心,各種自發捐款已達近300億人民幣。除此之外,大量救災物資,如帳篷、食品、飲用水等,也源源不斷運到災區。這些財物將如何運用、能否到達災民手中、會不會產生社會滿意的效果,也引來人們的密切關注。
抗震救災組織者需要意識到救災資金和物資公開公平和有效使用的重要性。成千上萬人突然之間成為災民,他們不僅在身體上、也在心理上受到了嚴重傷害,賑災中的任何不公,都會加重他們的精神受傷感。中華兒女在災難發生后,以各種方式充分表達高尚愛心,他們同樣不愿看到美好的情意在救災過程中被濫用。無論災區群眾還是奉獻愛心的國人,都希望抗震救災或災后重建過程,也是一個精神成長、靈魂提升和組織健全的過程。
要讓近千億的救災資金和不計其數的物資用得恰到好處,就必須發揮各種監督機制尤其是民間監督渠道的作用。在資金和物資大量調集到災區后,中央政府已經派出監察、審計機構,聲明要嚴密監控資金和物資的運用與分配,這對安定民心、有序開展救災,無疑是一個良好保障。然而,除了政府內部的監督制約外,社會力量也有必要納入這個監督體系。畢竟,在地震發生、各地捐款捐物的過程中,人們對所捐錢物會不會被截留貪污、不當運用非常關注。
正如在這次地震災難發生后,大量民間志愿者和社團自發組織參與救災行動,為抗震救災做出了重大貢獻一樣,安置災民和災后重建,民間力量依然不能缺位。吸收抗震救災社會監督員參與救災監督工作,將最大程度地防止救災錢物被不當運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救災過程的公開透明。這有利于災區民眾進一步樹立對政府的信任,也是對國人愛心的一個交待。
□妮夢舟(北京 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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