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8日電 據水利部網站消息,為確保震損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有效防范次生災害,盡量避免人員傷亡,盡可能減少災害損失,5月17日,四川省“5·12”抗震救災指揮部就確保震損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防范次生災害發出緊急通知。要求立即開展震損水庫險情排查和應急除險工作,確保紫坪鋪、魯班等重點水利工程安全。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立即派出工作組和專家組,對所轄水庫逐一進行排查和研判,按照潰壩險情、高危險情、次高危險情進行分類,制定應急除險加固和安全度汛方案,落實各項措施,盡快消除險情。每座震損水庫都要明確專人負責巡查和值守,及時發現和上報險情。對于存在潰壩險情和高危險情的水庫,要立即降低庫水位或空庫運行,及時撤離和轉移下游受威脅群眾,確保工程和人員安全。對于次高危險情的水庫,以及出險的堤壩、涵閘等其他水利工程,也要逐一落實安全度汛措施。
通知強調,要立即開展北川、汶川、綿竹、青川、安縣、什邡、彭州等地堰塞湖的應急處置,堅決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各地要想方設法盡快對發現的所有堰塞湖進行實地查堪,弄清堰塞湖堆積體的規模、穩定性、蓄水量以及上、下游受威脅范圍和人員情況,組織專家制定除險方案,盡快打通堰塞湖下泄通道,迅速降低水位,排除險情。對已經核實的堰塞湖,要迅速設立監測站,安排專人監視堰塞湖蓄水、泄流變化及堆積體穩定狀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存在高危險性的堰塞湖,必須立即轉移受威脅群眾和搶險救援部隊及人員,避免造成人員傷亡的惡性事件。必要時可商請部隊支援。
通知指出,要加強監測預報預警和水利工程調度,制定切實可行的汛期工程應急搶護和人員轉移等各項預案。對于各類出險水利工程,都要制定汛期應急搶護預案,落實各種情況下的應急處置對策和措施。對水庫、堰塞湖等高危險情,必須制定受威脅人員的轉移預案,明確預警人員和轉移路線,確保受威脅地區群眾和搶險救援部隊及人員的安全。
通知強調嚴格落實防汛責任制。防汛安全由地方行政首長負總責,要逐一落實每座出險水庫,特別是存在潰壩危險和高危險情的水庫、堤壩和堰塞湖等防汛行政負責人,并明確技術負責人,切實依法履行有關職責。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通知要求,抓緊開展震毀水利工程修復。各地要抓緊組織力量,盡快摸清水利工程震損情況,制定修復計劃,優先開展水文設施修復,恢復測報能力,確保汛期能夠投入使用。對地位重要、關系重大、危險性高的震損水利工程,要抓緊修復,確保度汛安全。
通知強調,市、縣各級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和有關部門要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通訊暢通,一有險情,必須在第一時間報送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便及時向國家防總報告。對緊急或特別重大險情,要同時報告國家防總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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