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九日電 題:“西姆拉會議”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九一一年中國辛亥革命爆發后,十三世達賴喇嘛在西藏召集西藏地方頭人代表開會,征求對西藏今后應采取的方針的意見,結果有很多人特別是下層的僧俗群眾不贊成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斷絕聯系。加上四川云南派出的軍隊就在工布江達以東地區,這又使達賴喇嘛受到種種制約,在與中央的關系上處在徘徊猶豫的狀態中,不敢下決心去實行完全脫離中國的“西藏獨立”。英國不愿意看到它極力推動的“西藏獨立”停頓下來,又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策劃召開“三方談判”。中、英、藏三方會議在印度的西姆拉召開,這就是所謂的西姆拉會議。
會議一開始,英國就唆使倫欽夏扎提出“西藏獨立,西藏不能承認一九0六年的中英條約”、“西藏的范圍包括昆侖山與安定塔以南的新疆部分,青海全部,甘肅與四川的西部、打箭爐及云南西北部的阿墩子”、“華官華兵不準入藏,華商入藏須領有西藏政府發給之護照”等無理要求。
在中央代表據理駁斥并提出“訂明西藏為中國領土完全之一部分”、“中國可派駐藏長官駐拉薩”等條件后,英國代表麥克馬洪和顧問柏爾竟然以支持和幫助西藏反對中國、取得“獨立”為誘餌,哄騙和逼迫倫欽夏扎進行私下交易,在麥克馬洪所劃的印度和西藏分界的地圖上畫押,制造了所謂的“麥克馬洪線”,將一直屬于中國西藏管轄的九萬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劃給英屬印度。這筆骯臟的交易英國方面多年不敢公開,幾十年后才悄悄塞進英國出版的地圖中,而倫欽夏扎也不敢正式報告十三世達賴喇嘛,西藏方面也沒有批準過這一非法的領土交易。
在玩弄了這一套陰謀之后,英國代表又以調解人的面目出現,在會議上提出了一個所謂的“折中方案”,把整個藏族地區劃分為內、外藏,外藏包括阿里、衛藏和大部分康區,其余藏區為內藏,中國在內藏享有若干主權,外藏實行自治,中國只有名義上的“宗主權”。在英國代表的恫嚇、威脅之下,一九一四年四月,中國代表陳貽范在說明只是草簽需中國政府批準才能正式簽字后,在草約上劃了押;但是全國各界民眾強烈反對這一草約,袁世凱政府也不敢批準這一條約,中國代表沒有在條約的正式文本上簽字,并聲明中國絕不承認這個條約。拖到當年七月時因第一次世界大戰在歐洲爆發,英國無力東顧,西姆拉會議宣布無限期休會,英帝國主義的陰謀以破產告終。
由于這一原因,所謂的西姆拉條約雖然有英國和西藏代表的簽字,但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就是英國政府也沒有正式公布過這一條約,只是到二十多年以后,一九三八年才在英印政府的“外務大臣”編纂的一本英印政府的條約集中將“西姆拉條約”悄悄塞進去,而“麥克馬洪線”的地圖也仍然不敢收入,直到一九六0年才由印度在地圖冊中收入,可見英印政府本身對這個非法的條約和地圖也是理虧心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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