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日電 中國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在今天下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就拉薩“3•14”事件相關情況回答境外媒體提問時指出,個別的寺廟不能成為犯罪嫌疑人的庇護所,當前公安機關正在個別的寺廟中開展調查取證工作。他并強調,現在西藏寺廟的宗教活動是正常的,生活也是正常的。
在被問及所謂“關押僧人”的問題時,武和平說,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指的是寺廟或者是公安機關在偵查辦案中所采取的強制措施。中國是法制國家,中國憲法規定,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同時規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來進行破壞社會秩序、侵害他人利益的活動。同時,中國的刑法對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人身權利等嚴重犯罪也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武和平并介紹,根據憲法精神,中國制定了宗教事務條例,第40條有明確規定,這個規定也講,利用宗教來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等違法活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這個主管部門就是政府的宗教事務部門。
“我之所以給諸位援引以上述法律說明,我主要說明在執法機關面前,沒有特殊的公民,也沒有法外的領地,”武和平說。
武和平并說,個別寺廟少數僧人殺人放火、觸犯刑律,即便在中國的封建社會,還要制定“剝黃正法”來給予處罰,“那么,在座的諸位,我們法制國家的公民,也會理解到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
武和平說,目前宗教事務部門進入個別寺廟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依靠寺廟的活佛進行教育。作為宗教清靜之地,應該繼承佛法、慈悲為懷,其中把殺戮作為最大的戒律。通過這些教育,使少數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僧人主動坦白自首、講清自身的問題。
武和平指出,這也是包括大量佛教徒在內的僧眾和廣大群眾的要求,更是被害人以及他們的親屬和社會公眾的強烈要求,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打擊非法、保護合法,使宗教活動恢復正常。所以,當前公安機關正在個別的寺廟中開展調查取證工作!拔覄倧奈鞑鼗貋恚晕铱梢载撠熑蔚馗嬖V大家,寺廟的宗教活動是正常的,生活也是正常的,”武和平強調。(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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