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
14個部委協商戶籍管理制度改革
50年來一直橫亙在我國城鄉之間的戶籍“藩籬”,有望被打破。據3月4日成都商報報道,由國務院牽頭,包括公安部、國家發改委、勞動保障部等14個部委,正積極協商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目標是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放寬戶口遷移限制,引導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動。《公安部關于進一步改革戶籍管理制度的意見》(送審稿)已形成,正在進一步修改、完善中。
有關人士認為,全面推進戶籍改革要嚴密戶口登記。在全面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礎上,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現行《戶口登記條例》中部分內容已與新刑法、刑事訴訟法相抵觸,現行戶口遷移政策和《暫住證申領辦法》等部分規章早已突破《條例》中有關內容,對此要加快立法步伐,力爭戶籍法早日出臺。
激烈交鋒
【正方陣營】支持改革戶籍制度
遭遇1:悔恨一對外地夫婦調到北京工作,其子從小學一年級就在京借讀,交借讀費,在校表現優秀,現面臨高考,卻要回原籍報名和參加全國統考。“可老家的課本和北京的不同,深度不一樣,錄取分數也高,這不是害了孩子嘛!”
遭遇2:不平憑著碩士學位,一男子來京工作了10年,買房、結婚、生子,可暫住證還是辦了一大摞,“我們永遠是外地人!”
在滬情況相仿的一對外地夫婦深感困惑:“兒子上學得交贊助費,可不能入兒童醫療保險,在幼兒園感覺比其他孩子低一等。我每月交700多元的稅,為什么我們得不到與上海人同等的待遇呢?”另一位在滬18年還是外地戶口的電工技師表示,他是正式工,跟別人做同樣的工作,可不能上養老保險,還是感覺低人一等。”
遭遇3:無奈雖然身為國企管理人員,其妻是徐州城市戶口,在此有房,但這位大學學歷、中級職稱的“外來”男子若想把戶口遷至徐州,卻要回戶籍所在地勞動部門開具“無業證明”,以投靠方式遷入。
而一名父母在滬、“土生土長“的上海男子,因畢業工作落戶到外地,如今想回家,戶口卻回不來,“說我已是成年人,戶口不能隨父母了。”
遭遇4:恐懼一位到滬闖蕩且前景光明的男子,快30歲了還不敢結婚,因為婚后戶口就更難在上海落戶了。“女友情況跟我一樣,以后孩子戶口咋辦?在哪里上學?我每月交個人所得稅1500多元,卻被上海拒之門外。”
結論:取消戶口讓貧困地區人口隨個人意愿遷入大城市,享受當地福利、待遇,或實行城市間五險一金隨意遷移,可用“一卡通”。全國公民應享受平等權利與機會。要考慮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讓他們也能享受到與市民同等的受教育權利。不能讓戶籍制度制約社會發展,“城里人”、“農民工”這些歧視性詞語應盡早拋棄。
【反方陣營】反對取消戶籍制度
理由1:現實存在一位自稱為“北京的外來人”的網友說,應冷靜看待戶籍改革,盡管戶籍制度不完善,但現實意義還是存在的。許多網友也表示,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資源和承受能力有限,若全國人口的1%涌進來就將癱瘓。如果不限制外來人口,將在住房、交通、能源、教育、醫療等方面產生諸多問題,城市可能不堪重負。反之,農村人口都涌入城市,土地荒蕪怎么辦?
理由2:蛋糕太小大家希望取消戶口是為了得到大城市的福利,假如所有人都來分這塊蛋糕,那么還有蛋糕嗎?人口壓力在中國大中城市都有所體現,人口激增會導致城市衰退,不會有好結果。
理由3:歷史原因人口分三六九等是不公平,但這是歷史原因造成的,不能期望一天就改變。關鍵是如何確保中心經濟城市更快發展,同時帶動中小城市和城鎮發展即“反哺”。如果城鄉統一戶籍,“城鄉差別”在理論上就不存在了,更甭說反哺了。這是城市在推脫責任與義務。
理由4:在哪兒都一樣如果一個外地農村人在北京沒房子、沒工作,讓他退還承包的土地去換北京戶口,他會換嗎?給他一個北京戶口,他就能在北京生存嗎?
戶籍只是起到政府對人口登記監管的作用,而目前亟待解決的是外出務工人員的醫療、養老、子女就學等問題。如果能消除與戶籍制度掛鉤的這些方面待遇的不平等,戶籍在哪里不一樣?
理由5:不能成為保護傘贊成以“具有合法的固定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對于搶劫盜竊、制假販假者及以貪污受賄款購房的人等,戶籍制度改革不應該成為他們的保護傘。
律師建議
變“事前遷移”為“事后遷移”
北京市萬國法源律師事務所趙紅革律師
“二元制”弊端日益顯現
我國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國成立后,為適應計劃經濟體制而逐步建立起來的,主要由3部分組成:戶口登記制度、戶口遷移制度和居民身份證制度。其主要功能是:政府職能部門通過對公民基本情況的登記管理,確認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證明公民的身份,方便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通過戶籍登記,為政府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實施包括治安管理在內的各項行政管理提供人口數據及相關基礎性資料。
這可以說是戶籍制度的“本位”。但這個功能在發展過程中不斷被強化、放大,導致在市場經濟年代弊端日益顯現:以供應城鎮居民定量糧為標準,劃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并實行二元戶口管理。
在我國現行法律體制下,一些深層次問題開始凸顯,附加在戶口之上的教育、計劃生育、醫療、就業、社會保障、賠償等一系列權利落不到實處。
農民工子女教育遇難題
現實生活中,一個居住在城市中的外地戶籍人員,不管是城鎮戶口,還是農業戶口,都將面臨許多難題。比如,外地人員子女雖然可以進入常住地學校“借讀”,但不得不交納一定的借讀費,并且在參加高考時仍得回戶籍所在地報考。
具體到農民工進城就業,一方面他們作為勞動者、工人,應當享受到和城鎮工人一樣的工資、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等各方面待遇。另一方面,他們要融入城市生活、當新市民,還涉及多方面要求,如他們的子女希望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們生病了,應當在城市得到醫療保障等。
人口流動雙向受限
戶籍不同也將導致人身損害賠償的不平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死亡賠償金,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以北京市的收入統計為例,2006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78元,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8620元,按20年計算,城鄉人員的死亡賠償金差距為22.7萬余元。
我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于有規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在實踐中,雖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外地戶籍人員就不能辦理取保候審。
當然,二元制戶籍制度不僅僅限制農業人口向城市流動,也會限制市民到農村降低生活成本。
變“事前遷移”為“事后遷移”
“戶口”登記制度作為一項最基本的社會管理制度,會與世界各國一樣,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存在。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事前遷移政策”,居民必須憑遷移地有關部門核發的“準遷證”予以遷移。對此,趙律師建議逐漸實行“事后遷移政策”,對符合居住條件超過規定期限的居民,有關部門可為其辦理“戶籍登記”,承認其居住地戶籍。而對于不能在某市(特別是大城市)生存(包括經濟收入、住房等)的公民,可按市場法則,去選擇適合自己經濟水平的城市居住。而我國,由于地區間經濟差距太大(特別是內陸與沿海)等多種因素,不會在短期內全部實施“事后遷移”。
“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我國越來越面臨兩個選擇:要么從制度上走向全體國民的權利平等,以此來減緩過度的人口遷徙,從根本上避免今年雪災所暴露的公共危機;要么逐步開放人員的自由流動,讓更多的人從權利的低端區域走向高端區域,并逐步縮小城鄉差異。總而言之,戶籍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相關鏈接
70多個國家實行“事后遷移制度”
“戶籍”管理是世界各國最根本的社會管理制度,多叫“民事登記”、“生命登記”或“人事登記”。有些國家靠市場加法制的手段,如加強城市管理水平來調節公民遷移和移居方向,比單一的“行政審批”手段要有效,甚至更合理。
目前,丹麥、阿根廷等70多個國家都實行“事后遷移制度”,公民遷移不受人為因素限制。
美國:公民可自由遷移、移民,但遷移和移居某地,其生活狀態必須符合該市衛生及相關法律規定,如有一定的住房面積、穩定的收入,否則有關部門將予以法律制裁。
法國:戶籍管理內容詳盡,包括父母的職業、經濟收入等。戶籍信息與公民就醫、存款等日常生活緊密相關,一旦變動就意味著整個生活將發生較大變化。無論城里人下鄉,還是農村人進城,政府沒有強制性行政措施。搬家只需通知以前的社會保險機構,將其個人資料轉到新住地的相應機構。
日本:實行“戶口隨人走”的制度,最常用的戶籍文本“住民票”以每個人居住地為基礎設立,是完全隨著住址移動的。(記者林靖)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