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1日電 根據今天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將新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這次國務院改革涉及調整變動的機構共15個,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具體內容包括:
一、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職能,形成科學權威高效的宏觀調控體系。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發揮國家發展規劃、計劃、產業政策在宏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稅、貨幣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提高宏觀調控水平。
二、加強能源管理機構,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設立高層次的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負責研究擬定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同時,組建國家能源局。將國際發改委的能源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及機構,與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的核電管理職能進行整合,劃入該局。
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不再保留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
三、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
將國家發改委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工委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該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四、組建交通運輸部
將交通部、中國民航總局的職責,建設部的指導城市客運職責,整合劃入交通運輸部。組建國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國家郵政局改由該部管理。保留鐵道部,繼續推進改革。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五、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將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職責整合劃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該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六、組建環境保護部。不再保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七、組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再保留建設部。
八、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改由衛生部管理。明確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根據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屆二中全會精神,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圍繞轉變政府職能和理順管理部門職責關系,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職能,加強能源環境管理機構。整合完善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行業管理體制,以改善民生為重點加強與整合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部門。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