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關鍵議案與提案辯論不僅可深化議案與提案內容,更可彌補少數利益群體代表議案與提案的主張偏差,也可吸引公眾關注并吸納更多的社會意見。辯論是信息分享與民主輔導的重要形式,辯論也是個體意見在公開溝通的過程中凝聚而形成公共意見或者所謂民意的必要途徑。
全國兩會正在進行中,兩會代表委員中,做飼料生意的劉永好在大講豬肉漲價,招商銀行的馬蔚華在說金融政策,首富張茵在反對新《勞動法》中的“無限期合同”,還有作為人大代表的不同部門的行政首長在解釋或釋放相關的公共政策信息。與以往比較,兩會代表委員的議案與提案透明度大大提升,而且兩會代表委員在會議與媒體上論證自己議案與提案價值的合理性的意識也有提高。相關部門表示,上屆兩會代表委員議案與提案的辦結率也相當高。
兩會是參政議政的渠道,也是不同利益集團表達利益與主張的渠道,這次全國兩會在代表覆蓋面、尤其對工農及農民工代表的考慮方面有一定進步,這使得不同利益群體的利益表達機會更平衡一些了。但要看到的是,不同利益集團的代表在兩會上的議案與提案與發言本身不是集中反映其自身利益,或所在利益群體的利益要求,就是反映了其自身或所在利益群體對相關公共事項的判斷與主張。他們不必定也不可能周全考慮其他相關甚至相反利益群體的主張。由于他們作為兩會代表委員的特殊發言權,結合他們對自身情況了解的深入性,對相關信息掌握比較其他人的不對稱性,這些代表委員完全可能論證出或發表出聽起來很有道理的、維護其自身或所在利益集團利益與主張的議案與提案。
這本身無可非議。但是,如果利益集團的表達僅僅表現在兩會代表的議案與提案權上,那么就有一系列弊端:其一,由于利益表達上的機會或傳達特權,某些利益集團的議案與提案一旦形成議案,就很快獲得了轉變為利用公共資源的公共政策的機會,這對另一些利益集團是不公平的;其二,某些議案與提案明明只代表少數利益群體,而因為發言權的不平衡,其他受損的利益集團沒有相應的發聲機會,結果這些議案與提案被誤導為具有整體代表性的公共要求;其三,某些議案與提案一旦提出,然后由兩會相關機構依循內部溝通、督辦機制提交,最后轉變成了一些利益集團的代表向有關方面合法游說與施加其偏頗性影響的工具;其四,眾多的議案與提案僅僅體現在提出上,其數量多,其涉及面廣,最后兩會議案與提案往往很難被各方面充分理解其意義與作用,更無法轉變為高質量的公共政策。
因此,在技術上,目前代表人數眾多的兩會議案與提案,應轉變為更具實操與聚焦特點的公共政策形成平臺。其中一項非常重要的改革就是,關鍵議案與提案應成為會期中的辯論議題———相關它們的來龍去脈、政策意義、利弊得失應由與其相關的不同利益群體代表,以公開征詢、辯論、討論的方式,加以展開、細化、剖析,甚至可進一步開放場外利益群體討論與公眾討論,如此這些核心議案與提案的信息就能得到進一步分享,議案與提案價值就得到充分的辯證。
因為時間限制,為支持議案與提案討論機制,關鍵議案與提案的選擇機制也應改進,可由規范議案與提案的附議者數量作為關鍵議案與提案的標準,也可以賦予黨派與特定社會功能團體以團體的關鍵議案與提案權。一旦成為關鍵議案與提案,則可進入議案與提案的專題辯論程序,此也可由兩會制定專門的辯論規范。經充分辯論的議案與提案方符合進入可否列入立法或議案的表決條件。相信兩會的專題辯論將成為兩會上除政府工作報告與人事安排外,最能吸引代表與公眾焦點的安排,也會成為各方面關注與參與的核心點,還會成為兩會機制完善的新的標志性措施。議案與提案辯論不僅可深化議案與提案內容,更可彌補少數利益群體代表議案與提案的主張偏差,也可吸引公眾關注并吸納更多的社會意見。辯論是信息分享與民主輔導的重要形式,辯論也是個體意見在公開溝通的過程中凝聚而形成公共意見或者所謂民意的必要途徑。
當兩會代表委員的議案與提案由提出進而擴大為辯論,即將這一權利由個體特權形態,轉化為具有可展開的過程的參與形態,這是兩會議案與提案技術進步的重要表現,也是促使兩會代表個體及群體轉變成為更具公共代表性的民意代表的措施。此一方式不僅在全國兩會上,也可建議各地地方兩會考慮采納。
作者:袁岳;系專業咨詢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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