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提案建立《勞動合同法》應緩推兩三年
2008年03月03日 10:33 來源:南方都市報 發表評論
“《勞動合同法》中的部分規定,給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太大了。”昨日下午,全國政協委員、香港達成集團主席馬介璋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自己在全國兩會的主要提案就是就《勞動合同法》中的部分條款表達意見,“我認為勞動合同法應該緩行兩三年。”
馬介璋表示,目前新法中強制性要求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企業就必須和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規定對現在的企業來說負面影響太大了。”馬介璋認為,這種規定一方面使得企業在對員工培養上會心存估計,由于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擔憂,對一些企業本來打算重點培養的優秀員工,也不敢輕易和其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合同,影響到企業在人才上的培養。另一方面,這種硬性規定,也會造成部分年輕人工作不努力,存在懈怠心理,在工作中不求上進,對年輕一代的培養也不利。
為此,馬介璋委員表示,自己將在兩會上首先建議對《勞動合同法》采取緩行的方式,“推后兩三年再執行”。他建議,通過提高員工最低工資的方式,來取代目前強制性規定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提高員工待遇和保障這些都是應該的,但完全可以通過提高工資水平來實現。” (王瑩)
【編輯:吳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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