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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國家實行什么樣的民主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這個國家所處的歷史階段以及這個階段所面臨的歷史任務決定的。
-把西方民主模式絕對化,迷信西方的兩黨制和多黨制只能誤入歧途。
-民主政治模式的確立必須建立在對國情的清醒判斷的基礎之上。這是一條方法論,也是一個歷史邏輯。
一段時間以來,民主問題為人們所關注,民主研究成為一個學界熱點,理論學術界出現了各種各樣的觀點,正誤交織。更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人把民主掛在嘴邊,開口是民主,閉口還是民主,仿佛民主就是解決社會問題、推進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對民主的這種迷思與在“民主究竟是什么”這個問題上的模糊認識是分不開的。
一、民主怎么來的、是什么
馬克思在《新萊茵報·政治經濟評論》中指出,“全部問題在于確定民主的真正意義”。因此,研究很有必要搞清民主到底是什么?只有消除了在這個問題上的模糊認識之后,我們才能在諸如“民主有沒有普適價值,西方民主模式適合不適合中國,如何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等等一連串問題上,回到正確的認識上來。
1、現代民主概念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臘
我們現在所使用的民主概念是怎么來的?追根溯源,“民主”一詞是由希臘語的“人民”和“統治或權威”等詞演變而來,最初的意思是“人民的統治”。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在《歷史》一書中首次使用這一概念,用來指希臘城邦國家雅典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實踐。由此看,“民主”從一開始就是一個政治概念。作為一種政治制度,雅典的民主是一種公民自治的體制:公民大會擁有無上權力,權力范圍包括城邦的所有公共事務;全體公民直接參與立法與司法活動;官員通過直接選舉、抽簽和輪流等多種方法產生;官員與普通公民一樣不享有任何特權等。
既然民主一開始是指多數人的權利,是個好東西,那么,為什么在它出現后的兩千多年里沒有流行,相反卻一直沉湮于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民主的發展、發育不是憑空的,它要建立在一定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之上。當一定的政治、文化制度尚未建立或尚不健全、經濟發展水平尚不發達之時,單純地追求徒具形式的民主必會遭到挫折。也正因為如此,雖然在古希臘時就產生了民主觀念,但當時很多思想家對民主并不看好,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等人甚至把民主視為“暴民政治”或“愚民政治”。在中世紀,神學占統治地位,民主更沒有市場。英國內戰時,當時“平等派”雖然高舉民主的大旗,但“光榮革命”后,英國人也不把自己的制度稱為“民主制度”。即使在美國,美國憲法的奠基者們一開始對民主制度也不看好,他們把自己的代議制度稱為“共和國”,以示與民主制度的區別。
一直到19世紀,由于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等級觀念的淡化以及公民選舉權的擴大,民主才得到了真正發育的機會,從而在西方一些國家實現了從觀念向制度、由理論向實踐的轉化。直到20世紀,民主化才成為一個世界性話題。
2、民主是內容與形式的統一
對民主是什么,現在人們有不同的理解。有的認為民主就是自由發表意見,有的認為民主就是人民當家作主,有的認為民主是票決,有的認為民主是選舉,還有的認為民主就是三權分立,更有甚者認為民主就是兩黨制、多黨制,等等不一而足。那么,民主到底是什么?
從最一般的意義上講,民主是一種國家制度,是統治階級為實現其當家作主的權力而采取的管理國家的制度、形式。民主有內容與形式之分。就其內容來說,有作為國家權力的民主,有作為國家制度形態的民主,有作為公民權利的民主,但民主的核心內容是保證人民的權利如何實現、國家的權力如何健康運行。
民主的形式,則是為貫徹民主而采用的制度、體制、措施與做法。像我們常說的選舉、協商、表達、監督、政黨制度(一黨制、兩黨制或多黨制)等都是常見的民主形式。民主的形式具有多樣性。作為形式的民主,可以存在于不同的國家和社會制度之中。如古希臘有古希臘式的民主,資本主義國家有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社會主義國家有社會主義國家的民主。可見,民主不是哪一個國家的專利,不同的國家有不同形式的民主。就如鄧小平同志所講的市場經濟一樣,市場經濟不是資本主義的專利,社會主義也可以有市場。同樣地,民主也不是資本主義的專利,社會主義同樣也有民主。資本主義國家可以舉民主的旗幟,社會主義同樣也應高舉民主的大旗。
民主是內容與形式的統一,不能把民主的形式與民主的內容割裂開來。把民主的實質與民主的形式混為一談,甚至將二者割裂開來是當前人們認識民主問題時常見的一個誤區。民主的內容決定民主的形式,但民主的內容與形式又不是簡單地一一對應的關系,同一種性質的民主可以采取不同的民主形式,甚至是同一個國家,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上其民主形式也會有所不同。當然,采用相同的民主形式也并不意味著民主的性質一定相同,如同樣實行一黨制或一黨執政,可以是資本主義國家,也可以是社會主義國家。所以,如果將民主的某一種形式等同于民主,必然會對民主的豐富內容視而不見,進而會導致對民主的認識片面化,把民主狹隘化。如果說民主就是直選,民主就是票決,那么,這里看到和強調的是只是民主的具體形式。兩黨制、多黨制、普選、直選、票決等只是民主的形式而已。有的地方為了這個形式,打得頭破血流,這決不是在真正地踐行民主,而是對民主的一種曲解。那些把民主等同于兩黨制、等同于直選的種種觀點,在認識論上把民主的形式與民主的內容混同起來的做法,這是一種認識上的誤區。
3、民主是普適性和相對性的統一
在目前對民主的爭論中,有一個問題是爭論較多的,即民主有沒有普適性。有觀點認為,“民主是相對的,是具體的,世界上沒有普適性的民主”;也有觀點指出,“在當代世界,民主應該有其普適價值”。怎樣看待這些爭論?
普適價值是一個頗有爭議的概念,馬克思主義是堅決反對那種超歷史的普適價值的。因為在它看來,如果宣稱一種觀念有普適價值,就會掩蓋其背后的歷史性質,從而使它淪為一種空洞的和偽善的口號。按照唯物史觀關于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這一最基本的立場,“不是觀念創造歷史,而是歷史創造觀念”。所以說,不能脫離開一定的歷史狀況去抽象地爭論民主的普適性問題。
應當看到,民主作為一種制度其背后蘊含著一種觀念,其中確實包含著有普適意義的核心價值。它像自由、人權等很多觀念一樣,是人類歷史上不同時代、不同國度的人們的共同追求,是人類政治文明的共有成果。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我國第一個民主白皮書開篇便說,“民主是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成果”,溫家寶總理在2007年答記者問時也明確提出,“民主、自由、人權,是人類共同追求的價值觀”。
但還應當看到,說民主有普適價值決不意味著民主的某種形式、道路、模式也具有普適性、是惟一的。恰恰相反,民主在這些方面是相對的、具體的,在現實中各具特色,表現出了多樣性的特征。適用于一個國家的民主形式、道路和模式,不一定適用于另一個國家,一國此發展階段的民主形式不一定適用彼發展階段的需要。這就是民主的非普適性、相對性。
理解了民主的普適性與相對性的關系,就不難理解為什么不能把西方民主普遍化了,為什么必須反對那種主張把西方民主形式強行移植到中國來的觀點了。西方民主只是民主的一種實現形式,并不具有普適性,并不普遍適用其他國家。我們知道,民主理念中包含著尊重差異、尊重自主選擇等現代平等觀念,西方國家利用強權推銷自己的民主模式、形式和觀念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尊重別人的意志和自主選擇權利的做法,這恰恰是一種不民主的表現,是與民主精神背道而馳的。西方視自己的民主觀念為普適價值,在一些后發達國家和地區強力推行自己的民主觀念,其結果只能給這些國家和人民帶來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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