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 中新社發 陳立希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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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組部副部長、人事部部長尹蔚民日前透露,要“抓緊研究建立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框架”。這是自十七大報告提出以來,有關部門對建立國家榮譽制度的首次正式表態,表明此項工作已經被正式列入議事日程。
“中國將設國家榮譽制度”的消息一出,引發熱烈討論。談到國家榮譽制度,人們最關心的是:誰有資格獲得這項榮譽?
本報與新浪網的聯合調查“誰有資格獲得國家榮譽”結果表明:在包括文化、體育、科技、企業和政界人士的10人名單中,支持率名列前茅的是科學家袁隆平、官員潘岳、李金華和運動員劉翔,而文化界人士——成龍、張藝謀等人則齊刷刷排在了末尾。
成龍們讓外界更了解中國,向世界推廣了中國的形象,但是參與調查的網民們似乎更看重“內政”。在他們眼中,國家榮譽更應該授予解決了溫飽問題的袁隆平,和數次刮起環保、審計風暴的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
現有國家級表彰名目繁多
盡管國家榮譽制度的設立尚處于研究階段,但在過去的50多年里,中國政府從未中斷過對各種先進人物和事跡的表彰。
建國初期,最著名的國家榮譽莫過于“十大元帥”。而近年來,科技領域的表彰則最為耀眼——1999年,因研制原子彈、導彈和人造地球衛星作出突出貢獻,23位科技專家被授予“兩彈一星功勛獎章”。2000年,“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設立,“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和中國數學機械化研究創始人吳文俊成為首屆獲獎者。2005年,“神六”航天員費俊龍、聶海勝又雙雙獲得“航天功勛獎章”。
文化工作者同樣得到了不同形式的表彰和獎勵,如“人民電影藝術家”夏衍、“人民作家”巴金、“人民藝術家”常香玉等。
常規的國家級表彰也在逐年進行中,“全國勞動模范”、“三八紅旗手”及各領域的“先進工作者”已經是人們耳熟能詳的稱號。然而,盡管名目繁多,但格局狹窄、囿于單一行業、缺乏統一標準等問題,使得這些國家級的榮譽稱號并不能獲得最令人尊崇的地位和最廣泛的認可。長效和完善的獎勵體系尚未建立,許多為國家作出杰出貢獻的人士,未能獲得應有的嘉獎。
因此,在這種背景下,通過黨代會報告提出、并以立法形式設立一種有別于以往的“國字號”榮譽制度,便顯得尤為引人注目。而兩名官員在榜單中的高排名,更是出乎意料。
官員是否有資格領獎成爭議焦點
“潘岳、李金華等‘個性高官’敢于直言,勇氣難能可貴。”鄭州市民孫先生說。在《國際先驅導報》隨機采訪的參與調查網民中,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在目前的體制背景下,敢于突破樊籬、坦陳心跡的官員,特別是省部級高官,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增強人們對政府的信心,他們獲得一定的榮譽是眾望所歸。
但另一部分人表達了不同意見,他們認為官員不應有資格獲得國家榮譽。反對原因主要有兩點:其一,政府是花納稅人的錢維持運轉的,官員的工資來自廣大納稅人。因此,為人民做好本職工作,是人民公仆的本分。他們僅僅憑借做好自己的事情,是沒有資格獲得國家榮譽的。其二,政府部門是榮譽授予的主體。因此,隸屬政府部門的官員需要“避嫌”。
也有人對官員的資格問題持相對溫和的態度。供職于南方某周報的時政記者馬先生說:“官員做出重大成績雖然是他應該的,但是把本職工作做得非常好,也應該可以獲得榮譽。”他建議,可以嚴格限定官員獲獎比例,這個比例要很低,只有作出了特別重大貢獻才能獲得這項榮譽。此外,給政府官員授予榮譽要啟動特別程序,嚴格審查,作為額外的特別授予,不占固定名額。
還有人建議,像一些政績突出的官員,可以以其他的方式進行表彰,如民間組織評選的榮譽稱號,或者政府內部的升遷體系等。
受表彰者范圍應涵蓋社會各界
除去官員,國家榮譽的授予對象是否應該涵蓋文化界、企業界、學術界,以至社會各界?
本報與新浪網的聯合調查結果,從民意的角度給出了肯定的回答。
回溯“國家榮譽”的提出過程,同樣可以得出相同的答案。
國家榮譽制度被提上議事日程,與“兩會”期間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呼吁不無關系。據報道,在2006年3月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河南代表團的周春艷等32位代表就曾提出第1006號議案,建議建立特殊貢獻公民榮譽稱號制度,以規范榮譽稱號的表彰機制。2007年3月,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格蘭達集團策略發展委員會主席韓方明又建議,制定國家榮典法,統一規范榮譽勛章制度。
可以看到,在最初的提案中,國家榮譽的授予對象并沒有限定領域。也就是說,不論是成龍、袁隆平還是劉翔,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獲得國家榮譽。
今年1月4日,新華社播發消息,對十七大報告中提到的“設立國家榮譽制度”進行了專項解讀。與此同時,來自人事部的消息稱,國家榮譽制度的具體措施還沒有任何定論,預計這一體系將在未來幾年內才能全面建立。設立一種面向社會各界的國家榮譽制度已成為多方共識。
七成網友贊成物質獎勵
“特權”和“物質獎勵”是圍繞國家榮譽制度的兩個熱門話題
自十七大報告提出,并經人事部部長尹蔚民確認以來,“中國將設國家榮譽制度”的消息引發了各方的熱烈討論。“特權”和“物質獎勵”成為圍繞國家榮譽制度的兩個熱門話題。
對于這樣一項意義重大的榮譽制度,保持評選的公正和嚴肅成為共識。時評家童大煥在博客上發表文章說: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應該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身份與國家榮譽體系嚴格區分。在國家榮譽制度出臺之前,一些地方存在著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資格當作榮譽稱號相授受的做法。隨著國家榮譽制度的出臺,它們應該各就其位,各盡其能。
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琳則敏銳地指出:目前榮譽評定中的另一傾向在于,不幸的死者和絕癥患者經常成為各類榮譽獎項的獲得者。這些榮譽的獲得者被人為樹立成“不食人間煙火”的“超人”形象,使得榮譽制度的激勵、凝聚與示范作用根本無從發揮。他認為,代表國家形象的國家榮譽,必須校正這一榮譽評定標準。
對于“國家榮譽是否應配發物質獎勵”的問題,本報和新浪網聯合調查結果顯示,有近七成的網友持贊成意見。但也有網友擔心:如果加上物質獎勵,很多東西就容易變質。
旁觀海外榮譽制度
西方國家的勛章更加強調功績性,具有對內平民性、對外國際化的特點
在英國,有一種人無論走到哪里都會有人脫帽致敬。他們不是富翁,不是高官,而是佩戴“嘉德勛章”的人。
“嘉德勛章”是當今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騎士勛章,可以追溯到公元1348年。它屬于英國榮譽制度最高的一級,只有極少數人才能夠獲得這枚勛章。
包括“嘉德勛章”在內,英國由國家授予的勛章共有九級。除位于頂端的“嘉德勛章”只能由國君提名和決定外,獲榮譽稱號的本國公民人選一般由首相向女王推薦,外國公民人選則由外交部向首相推薦。政府分別于每年女王生日和新年,兩次公布獲得榮譽稱號者的名單,并舉行盛大的授予儀式。
設立國家勛章或其他國家榮譽,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慣例,不少國家和地區的勛章制度已經存在了數十甚至數百年。除英國外,較為典型的還有:
法國最高級別“榮譽勛位勛章”。它用于表彰在民事和軍事領域作出卓越貢獻的法國公民,名額有限,入選條件極為苛刻。
美國的“國會獎勵”和“總統獎勵”。前者包括國會獎、國會金質獎章、國會榮譽獎章和其他國會獎勵,國會獎主要用于推動14至23歲的青年人在創意、成就和完美方面的成長;國會金質獎章獎勵給終身貢獻或取得某項成就的公民;國會榮譽獎章則是國家的最高軍事獎章,用于表彰作戰英勇、自我犧牲的軍人。而“總統獎勵”則包括總統自由獎章、總統公民獎章、全國反恐戰爭獎和全球反恐戰爭服務獎。
中國香港的“太平紳士”制度。這是一套旨在維護社會秩序的司法輔助制度,政府委任對香港社會有“重大貢獻之人士”為“太平紳士”,以協助政府維持社會治安。“太平紳士”不僅是一個體面的榮譽,更有一定的實職。
勛章制度具有明顯的身份等級標志。隨著時代的發展,西方國家的勛章更加強調功績性,具有“對內平民性、對外國際化”的特點。所有對國家作出重大貢獻的本國公民或者外國人,都列入國家榮譽的授予范圍。有專家指出:這些特點都值得中國借鑒。(方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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