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北京市海淀區原區長周良洛涉嫌受賄案被移交至北京市二中院,后者于當日正式對周良洛案立案。據悉,目前正由北京市二中院立案庭登記備案,并分配給具體的承辦法官。
據悉,周良洛的家屬已于當日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并同時向周的辯護律師進行了傳達。根據辦案流程,當事人及辯護律師將在三至五天內收到法院的有關通知。
夫唱婦隨合伙受賄
記者獲知,作為公訴方的北京市二分檢,已就此案出具起訴意見書。起訴意見書顯示,周良洛伙同其妻子魯小丹涉嫌受賄1600多萬元,行賄者主要是北京的一些房地產公司和廣告公司。其中,引其落馬的北京“泰躍系”掌門劉軍向周良洛行賄約200萬元。周的妻子魯小丹涉嫌受賄800多萬元,主要來自于廣告公司。夫妻兩人受賄金額中大部分重疊,但兩人已被分案處理。
中紀委專案組發現線索
今年4月6日,周良洛被中紀委專案組帶走。據悉,有關部門是在查辦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案時,發現周良洛涉案線索,其中北京“泰躍系”掌門劉軍正是兩人的共同行賄者。不過,就目前證據而言,周良洛與劉志華并無直接關聯。
周良洛案先由中紀委專案組發現,后交由北京市紀委查辦。今年7月26日,北京市紀委針對周良洛案的通報稱,“經查,周良洛在擔任朝陽區委常委、宣傳部長、常務副區長、海淀區委副書記、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公司及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生活腐化墮落,道德敗壞。周良洛的違紀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
周的妻子魯小丹生于1962年6月,黑龍江哈爾濱人,曾供職于歌華集團。經查證,在周良洛擔任朝陽、海淀兩區的主要領導期間,魯小丹先后成立了數家公司,主營業務為“企業形象策劃”。其中,1998年設立的北京盛世風華現代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2001年2月成立的北京誠信世家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由其本人兼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此舉明顯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相關規定。
記者獲知,周良洛的“發小”王少一,主要起著介紹賄賂的作用,其一同涉案被查,但未在起訴之列。王少一生于河南,由其控股的北京博雅綠茵園林綠化有限公司,自2002年11月周良洛調任海淀區長起,先后承攬了海淀公園、圓明園、博雅德園、稻香湖景酒店(五星級)等重大市政工程的部分標段,以及海淀區北清路道路改造工程(造價380萬元)、海淀區政府西花園工程(造價290萬元)的綠化工程,斬獲頗豐。
周良洛其人
49歲的周良洛案發前任北京市海淀區區長,其祖籍江西鉛山,生于河南洛陽。他中學畢業后插過隊,1978年入讀清華大學電機系;畢業后做了十余年學校干部,1993年直接調到北京朝陽區出任區委常委,后來又任區委宣傳部長、常務副區長。2002年3月,周調任海淀區委副書記,同年11月成為海淀區區長。 (羅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