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民法院制服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經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批準,全國法院審判人員將自2008年5月1日起開始換著2007款審判夏服。
從2004年開始,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全國法院對審判夏服改革的建議和意見,著手進行審判夏服的改革工作,先后委托多家服裝科研單位制作出近20種不同面料、不同款式的法官夏服。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在要求廣泛征求各級法院特別是基層人民法院的意見的基礎上,先后三次聽取審判夏服改革工作匯報,研究確定了樣服的面料和款式。新式夏服在2000式夏服的基礎上進行了較大的改進,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式樣既充分體現新時期人民法院審判人員的精神風貌,又符合人民法院的工作性質,有利于增強法院工作人員的司法效果;二是新式夏服采用的面料彈性好,透氣性強,洗滌不易變形,適合于多種工作環境,穿著較為舒適;三是色彩搭配莊重、大方,專用標識更為明顯,突出了人民法院履行職能的需要。
作者:王銀勝 杜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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