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在中國社會保障論壇第二屆年會上說,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任務,如果制度不科學、不合理、不可持續,國家和相關的社會群體將承擔巨大的代價。(9月23日新華社電)
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則指出,經過20多年的探索和實踐,中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逐步由國家統管向國家、單位、個人三方負擔轉變,由企業自保向社會互濟轉變,由現收現付向部分積累轉變,由政策調整向法律規范轉變。
如果從這些言論出發作逆向的思考,就能發現近年來一直困擾著中國社會保障的兩大難題:其一,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與正在發生的社會轉型之間有較大脫節,“四個轉變”步調不一,許多原由國家保障的群體社會保障還沒跟上,還有相當比例的人口被排除在社會保障之外。其二,社會保障水平與發展迅速的國家經濟水平之間也有不少的距離,社會保障待遇亟待建立與經濟發展、物價上漲等因素相適應的調節體制。否則,為社會擔負著“穩壓器”和“安全網”功能的社會保障,就會因落后于發展而難以承載其使命。
中國正在進行的體制改革和社會轉型,這種轉型是在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中全面展開的。一方面,社會分化日益加速,單位體制逐漸削弱;各種剝離了社會功能的市場主體不斷涌現,使得城市內也出現了大批體制外人口。
另一方面,由于長期以來,為支持工業的發展,農業和農村付出了巨大代價,工業產品與農產品之前存在的“剪刀差”,導致了城鄉貧富懸殊。近年來國家陸續通過工業反哺農業、取消農業稅等政策大力推動農村發展,但農民的各類保障仍主要由家庭而不是由社會或國家承擔,要將國家主導的社會保障體系覆蓋全體國民,自然牽一發而動全身。以生存權為最低要求的社會保障必須覆蓋全體國民,但在保障標準上又要與有限的資源總量相適應。
在“保障受益面”上的這些復雜因素,并不是承擔社會保障職能的部門相互磋商,就可以化解的。社會保障不僅關系到社會穩定與經濟社會的協調健康發展,更關系到每一個公民的生存與幸福。制度安排也涉及國家、社會與個人之間的利益平衡,中央、地方與部門之間的權責分配,因此,以包括舉辦官方或非官方論壇的方式深入研討,聚集并汲取民間智慧,是在社會保障制度上科學決策的前提。更重要的是,社會保障法的起草、審議、修改都應公之于眾,讓社會各階層、各部門都能在公開的平臺上暢所欲言,以盡可能保證社會保障制度在起點上的公平。
社會保障水平隨國家經濟發展及財政收入的增長而相應提高,就是保證公平的關鍵。近年來,國家財政收入年增長速度保持在25%以上,而同期社會保障資金的增長速度卻遠低于這一數字。普通公民還不能在社會保障中充分享受經濟發展的成果,這說明社會保障機制尚缺乏足夠的應對能力。因此,隨財政收入的增加而水漲船高的動態社會保障制度規范就亟待建立。畢竟,國家財富的增長以適當的方式反饋于國民,是社保制度的基本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