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云南省交通廳前副廳長胡星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在過去10年的時間里通過受賄積累起來的4000多萬元財富,也被清繳一空,收歸國庫。
20天后,昆明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下稱昆明城投公司)原總經理陳正貴,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在以胡星為中心的一系列行賄案件中,陳正貴是第一個坐到被告席上的行賄者。1997年至1999年間,胡星任昆明城投公司董事長并兼任昆明市建委主任時,陳正貴是該公司副總經理。為了搞好與胡星的關系,以便日后升遷,陳正貴先后三次向胡星行賄共計30萬元。
與來自廣東省深圳市安遠投資集團公司(下稱深圳安遠)的陳族遠相比,陳正貴的行賄金額只是“小巫見大巫”。
據昆明中院確認的事實,深圳安遠董事長陳族遠向胡星行賄3200萬元,創造了當今中國的行賄金額之最。當地媒體《云南法制報》在對此事進行報道時,援引民間說法,將陳戲稱為“行賄狀元”。
陳族遠的動向因此備受社會關注。
8月上旬胡星被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后,曾有消息透露,法院將對涉嫌行賄的12家單位及個人責任人進行審判。但在這些即將受到法律懲處的責任人當中,是否包含“行賄狀元”陳族遠,目前尚不得而知。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此間在昆明多方查證陳族遠的消息,但省市辦案機關均對此諱莫如深。
當地一名消息人士透露,云南方面將陳族遠巨額行賄行為公諸于世后,引起了陳氏利益攸關方的不滿,針對陳族遠的調查工作一時陷入僵局。
9月12日上午11點半,本報記者致電深圳安遠,一名接線小姐兩次將電話轉到陳族遠辦公室,兩次傳來的都是“嘟嘟”的忙音。
“陳總不在,”接線小姐隨后對《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說,“可能出差去了。”
陳族遠的行賄行為,發生在深圳安遠投資建設昆明市東連接線高速公路項目(下稱東連接線)中。
大項目里的官商交易
東連接線是昆明市政府在城市交通建設領域里的一個大動作。這條高速公路按照雙向六車道的標準設計建設,主干線全長25.482公里。
有關資料顯示,昆明市政府1999年提出建設東連接線的方案后,具有官方背景的昆明城投公司受政府委托,于次年開始代表政府在各種大型招商會上引資。胡星時任該公司董事長,并兼任昆明市建委主任。
在1年多的時間里,昆明城投公司先后與云南電力集團、中美總商會、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深圳天健集團等多家投資商進行了接觸,但是,昆明市東連接線建設項目最終花落深圳安遠。
深圳安遠的出現是在2001年7月。經國家西部開發辦的介紹,深圳安遠當年向昆明市委、政府遞交了投資意向請示報告。這份報告獲得了昆明市委的重視,有關領導曾批示,要求政府及昆明城投公司主動積極與深圳安遠商談。
此后,一切進展順利。2002年6月8日,在昆明市第十屆昆交會上,深圳安遠、香港同誠科技公司與昆明城投公司簽訂了投資合作協議書,約定由三家公司共同組建合資公司——昆明繞城高速公路開發有限公司,以負責東連接線的融資、投資、建設和管理。兩個月后,該公司獲批正式注冊成立。
深圳安遠董事長陳族遠在新成立的合資公司中出任總經理。
胡星案發后的供述表明,深圳安遠能夠順利獲得東連接線的建設項目,與隱藏在該項目背后的巨大腐敗難脫干系。
記者拿到的一份官方資料顯示,在深圳安遠最終獲得東連接線建設項目之前,已升任昆明市副市長的胡星,經昆明城投公司總經理陳正貴引薦,認識了深圳安遠董事長陳族遠。
胡星此后多次以項目分管領導的身份,帶隊親赴深圳,對深圳安遠進行考察,并與陳族遠進行了多次談判。
在談判過程中,胡星對陳族遠說:“你不了解昆明,你投資那么大的項目,不是想象的那么簡單,你拿兩三個億出來打點都不算過分,先拿幾千萬出來。”
同一份資料顯示,陳族遠對胡星的要求給予了積極回應。陳向胡星表示:“領導,你給我這次投資機會是對我的信任,我一定會感謝你對我的信任,項目做好后,會對你按一定比例表示謝意。”
在昆明市東連接線項目開工不久后的2003年底,陳族遠兌現了他對胡星的承諾。
在間隔大約1個月時間的兩個周末,胡星兩次乘坐飛機從昆明趕到深圳,先后在深圳市圣庭苑酒店停車場收受陳族遠送上的1700萬元人民幣、1000萬元港幣和500萬元人民幣。
“這些錢全部是現金,用紙箱裝著,每次都是用越野車來拉,每次都塞了滿滿一車。”一名接近胡星專案組的消息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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