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武漢9月10日電 (記者 孫自法)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移民管理咨詢中心處長梁福慶稱,在三峽工程城鄉移民一百二十萬人基礎上,為確保三峽水庫水資源環境和流域水土環境安全,應該再實施生態移民二十萬人。
在二○○七中國科協年會十日于此間舉行的“健康長江與資源可持續利用”分論壇上,梁福慶在提交“三峽庫區生態移民思考及對策”書面報告中發出上述建議。
梁福慶說,三峽庫區大部分地區屬于貧困山區,除庫區移民外,還有一百多萬貧困農村人口居住在水土流失嚴重的地區或生態環境脆弱區、敏感區。根據三峽水庫管理基本要求,長江三峽庫區二十個縣區的水庫周邊區域淹沒線上至第一道分水嶺脊線以下都是生態移民范圍。
生態移民對象包括:國家規劃的三峽庫區壩前一百七十五米蓄水位接五年一遇回水線上斜坡三百米范圍內的庫周生態屏障建設帶,其間五戶及其以下的散居農戶人均耕園地面積不足零點零四六七公頃,耕地質量較差且水利不配套的村民;庫周生態屏障帶至第一道分水嶺之間生產生活條件極其惡劣的部分村民;水庫蓄水后成為孤島,庫區規劃孤島上沒有納入搬遷安置且生產生活條件較差的村民;庫區少數就地后靠安置質量較差,搬遷后生活水平顯著下降的移民,需二次搬遷安置。
據初步計算,三峽庫區生態移民搬遷安置人口為二十萬人,其中重慶市庫區十五萬人,湖北省庫區五萬人。參照《三峽工程水庫淹沒處理及移民安置規劃報告》標準,估算三峽庫區生態移民投資為四十億元人民幣,投資渠道分為國家補助、地方配套、受益地區生態補償、移民自籌等四個方面,建議分攤比例分別為百分之六十五、百分之二十、百分之十和百分之五。
梁福慶表示,三峽庫區生態移民可選擇采用農業安置、二三產業安置、自謀職業安置、勞務輸出安置、教育培訓安置等五種模式進行安置。農業安置包括建設農村居民點安置、在國有農業企業安置、“國家征用或租用土地后承包給企業,由企業進行開發,建立生產基地安置”、“國家通過征用、租用、調劑土地等方式,將土地承包給生態移民長期經營”、“通過國務院協調,安置在受益三峽工程的長江流域的鄂、湘、蘇、贛、皖、浙、滬等七省市國營農場或農村”。
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三十歲以下的生態移民,經過相關職業培訓或技能培訓,進工礦企業、商貿、旅游、餐飲等二三產業安置;對具有一定市場經濟意識及條件或勞動謀生技能的生態移民,可以采取進城集鎮自謀職業方式安置;勞務輸出安置即有計劃有序地組織符合條件的大批生態移民勞務輸出到沿海沿江地區安置;教育培訓安置則指國家適當補助,組織安排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年輕生態移民進入中等、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進行學歷培訓或技能培訓,使其依靠自己的知識和掌握的技能自主擇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