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行賄金額達到刑事責任以上,除了被追究刑事責任外,還將被列入“黑名單”公之于眾,任何政府投資工程從此都將與他無緣。近日我省出臺《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簡稱《試行辦法》),旨在規范建設市場秩序,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昨日省建設廳召開發布會,對該文件的內容、出臺背景,以及當前規范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推進建設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等情況作了介紹。
有關負責人指出,很多包工頭在建筑工程發包過程中通過行賄的方式得到了工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為了使工程款及時到位,又采取經常性的行賄方式獲取工程款;在工程決算過程中為了加大工程預算款,也采取行賄的辦法爭取更多的不當利益,甚至一些包工頭為了蒙混過關,買通建設單位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人員,有意降低工程質量,可以說包工頭行賄行為貫穿在整個工程中。而在以往查處賄賂行為,只注重打擊受賄者而輕視對包工頭的追究,產生惡性循環。
《試行辦法》規定,凡在本省范圍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中的單位和個人,及工程“掮客”和包工頭行賄數額達到刑事追究標準的,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三日內對其建立違法違規檔案,并上報有關建設、紀檢、監察部門。
檔案中將記載包工頭的違法違紀檔案,明確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違法違規事實、處理結果等等,并公布在省建設信息網上。有關單位在選擇工程建設單位和任用人員時,要先查詢違法違規檔案,對于達到刑事追究標準的包工頭,政府投資工程的業主不得選擇其參加工程建設活動。
業內人士稱,通過建立“檔案”,限制行賄包工頭承接工程,將從源頭上凈化政府投資工程乃至整個建設市場環境,大大減少工程質量隱患的產生。無疑是對當前建筑市場違規違法行為重重地打出了一記“組合拳”。
據悉,《試行辦法》還明確了對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法人和自然人,依法給予從業限制,區分不同情形,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承接政府投資工程或參與政府投資工程建設活動的具體規定。(記者 鄭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