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7日電 本期《瞭望》新聞周刊的文章通過采訪相關專家,探討了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有關問題。文章說,受訪的專家普遍認為,十七大以后,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將會加速,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基層民主與依法治國均將穩步推進,有效呼應中國民眾不斷提高的政治參與積極性。
經濟發展推進政治體制改革
當前,中國政治、經濟、社會、民情都有所變化、有所發展。受訪專家指出,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完善決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統,將有效解決目前中國的權力運行機制仍然存在的一些問題。
對于存在的問題,有關專家作了梳理:
首先,政府行為不規范。部分官員有明顯的權力濫用、執法違法、與民爭利問題。
其次,對公共權力的運行缺乏監督。目前,中國初步建立起了包括黨內監督、人大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和輿論監督等在內的民主監督體系框架,但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其三,領導干部的權責不統一,責任制和問責制需要進一步強化落實。
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副院長劉春教授認為,下一步,要解決實現民主的有效形式偏少,建設力度偏小,制度資源不足等問題。
發展多層次民主協商
文章說,近年來,中國協商民主的傳統得到進一步發展,民主黨派的領導干部也開始在政府中擔任重要職務。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教授建議說,能否將民主黨派和共產黨的重要會議同步召開,使民主黨派參與到中共制定方針政策的過程之中,共同協商,最后將意見匯總至中共中央,形成有關路線、方針和政策。
與群眾進行政策協商,使政策真正成為群眾意志的體現,也是協商民主的重要方向。劉春教授說,隨著協商民主的發展,最具有現實意義和貼近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的,就是民主協商要向政策層面的協商發展。決策機構能否以及如何與相關人民群眾進行協商,使社會利益的分配更加平衡,使決策更加科學,這是問題的重點和難點,同時也是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和焦點。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政府研究所所長于安教授也向《了望》新聞周刊表示,立法機關在起草各類法律草案時,應堅持全面地征求所有利益相關人的意見,全面地聽取持“支持”和“反對”態度的專家的意見,以避免政府決策只反映少數人的利益,確保公共事務決策能夠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專家指出,目前政策協商的難點,一是政府機關干部開展民主協商的素質不足,依法行政、依法執政的能力不足。二是中國目前社會群體的政治組織化程度不高,相關的群體和組織訴求難以集中、概括和表達。
如在體現政府與人民群眾政策協商的聽證會制度上,其實際效果并不令人滿意,一些老百姓稱聽證會為“漲價會”,說明聽證會在運行中的事前公示、人員選擇、程序安排、事后效果評估等環節存在不科學、不合理之處。
劉春教授表示,如果老百姓能夠擁有有效的信息溝通管道,有效地集中和表達,民主協商的質量就會高很多。因此,民主協商的形式、步驟、過程需要進一步建設。當前和下一步的協商重點都是與人民群眾利益最相關的公共政策,在有關民生、社會發展和和諧社會建設的具體問題上,特別需要提高科學化程度,完善民主協商,使政策具有堅實的民意基礎。
建設民主監督體系
目前,中國的監督體系包括黨內監督、人大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以及輿論監督等多個方面。受訪專家認為,目前中國監督體系的框架已經搭建完成,但是其內部細致的監督機制和規范還沒有得到填充,各類監督的發展也不平衡,有待于形成監督合力。
文章指出,當前,監督體制建設呈現出分類推進的特點。比如,黨內監督仍將是監督體制建設的重點,人大監督作用的發揮同樣值得期待,司法監督還要加強。
目前,除了人大監督之外,人民群眾也通過上訴和申訴的程序對司法體系進行監督。專家認為,未來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司法體制內部的素質,使司法體系能夠接受監督,能夠經受監督。同時,司法監督建設更要依賴司法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整體推進。
不斷完善法制建設
受訪專家指出,中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離開法制講民主,就失去了法律依據。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弘揚法治精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人民群眾行使民主權利的基石。
在當代中國,無論是黨的領導,還是人民當家作主、行使民主權利,抑或是政府公權力的運行,都必須在法制范圍內進行,都必須嚴格依法辦事,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在政治體制改革的過程中,法治是國家社會平穩運行的基石。卓澤淵教授說,“法治”兩個字本質上就包含著對公權力的限制,要求公權力“依照法律治理國家”,通過對公權力的權力范圍、行使程序和相關責任的規范,使公權力的行使永遠忠于權力的來源——人民。中國的憲法、行政法和相關組織法,都特別約束公權力在正確的使用范圍內運行,并使用在正確的方向上,實現“執政為民”。
專家同時指出,目前中國還有一些公共權力沒有嚴密的法律來規范,致使一些權力“有權力無程序”、“有權力無責任”,權力在行使的過程中具有隨意性,導致權力的膨脹,有可能對公民的權利造成侵害。同時,法律對公民權利的保障還缺乏具體化,也導致了公權力在行使過程中對公民私權的尊重不夠。
法律是民主制度的保障,良好的法治是人民的民主權利得以落實的基礎與前提。未來,法治建設需要進一步為權力的運行設立程序和規范,使權力運行進入法制化軌道。中國法律對權力制約將從一般的號召和政治原則,過渡到社會實踐的層面。受訪專家認為,目前在這些方面已經出現了很多跡象,預計十七大以后,這一趨勢將會更加明顯。(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