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五日電 (記者 朱大強)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陳連福廳長今天在此間舉行的反瀆職侵權偵查工作會議上說,反瀆職侵權工作,要加強統籌反瀆職侵權工作的能力、偵查突破案件的能力、綜合運用法律的能力、偵查組織指揮能力和一體化掌控辦案全局的能力等方面建設。
這次會議強調,要以服務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加強反瀆職侵權能力建設,全面開創新局面。會議討論的主要文件是《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反瀆職侵權能力建設的決定》。
陳連福說,全國檢察機關堅持以辦案為中心,依法查辦了一大批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二00三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線索六萬二千一百六十一件,立案偵查三萬六千零三十四人。在立案查辦的犯罪嫌疑人中有司法人員一萬一千六百八十一人,行政管理人員七千五百七十九人;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干部犯罪要案一千三百七十七人,其中廳局級干部五十六人,省部級干部二人。
他說,檢察機關抓住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影響和破壞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專項活動:一是開展了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專項活動。二是開展了集中查辦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瀆職犯罪專項工作。三是同步參加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調查,嚴肅查辦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四是積極參與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堅持不懈地開展查辦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
陳連福說,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認真實踐“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檢察工作主題,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的要求,不斷完善反瀆職侵權法律制度,加強了法制化、專業化、規范化建設,堅持改革創新,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偵查辦案一體化機制,加強了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建立健全了工作協作和配合制度,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