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不是民航總局推卸監管職責的理由!市場存在缺陷是國家設立民航總局履行監管職責的唯一原因。”針對民航總局就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提交的《關于加強對民用航空市場政府監管的建議》的回復,十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呂忠梅旗幟鮮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觀點,“我希望民航總局能就我的建議內容進一步作出明確的答復。”
2006年下半年,本報(法制日報)強勢推出了以“透視壟斷行業‘潛規則’”為主題的10組系列報道,一直受到呂忠梅教授的關注。面對媒體的質疑,南航以“超售機票是民航業國際慣例”作答,民航總局則以該行為“屬企業的市場行為”為由不予監管。呂忠梅教授對此表示“不可理解”。“在市場經濟發展的今天,消費者的權利必須得到最充分的尊重與保護。”
為此,呂忠梅教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了《關于加強對民用航空市場政府監管的建議》,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加強對民航總局履行職能情況的監督,并提出了兩條具體建議:一是要求民航總局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出臺有關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范性文件,并向社會大眾公布;與此同時,要求其認真對待消費者的投訴與權利主張,嚴肅查處企業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各種行為。二是要求民航總局依法確定相應的民用航空運輸市場競爭規則,為企業的競爭行為提供明確的預期;要求其對于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惡意競爭者嚴肅處理,以保護遵守法紀的企業,維護良性的市場競爭秩序。
日前,呂忠梅教授拿到了民航總局就她的代表建議作出的書面回復。在這份《關于對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呂忠梅建議民航總局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的回復》中,民航總局介紹說:“我局通過在行業管理方面建立競爭機制,要求和督促各航空公司制訂‘顧客服務承諾’,……其目的在于用經濟手段促使航空公司減少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和做好航班延誤后的旅客服務。我們相信,在一個開放和競爭的市場環境下,凡是消費者不認同的企業必然會被市場所淘汰。”
關于“超售機票”、“機長毆打旅客”、“航班莫名延誤”和機票打折等問題,民航總局在回復中稱:“在接到相關投訴之后均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進行調查處理。我們認為,對于此類屬于民航行業不同經營主體中所發生的問題,舉報一件必須處理一件。”“作為民航行業管理部門,我們通過定期向社會公布航空公司和相關機場等市場經營主體的航班正常率,旅客、貨客對航空公司的投訴率以及航空旅客行李、貨物的破損率,促使航空企業改進其產品和服務。對于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而又處置不善的航空公司,民航總局除了進行通報批評之外,并在航線經營權利上予以控制。”
民航總局認為,“民航服務理念和服務質量方面出現的問題,主要是民航方面的主觀原因,有服務理念轉變的問題,也有專業素質不夠的問題。有經營主體的過失,也有民航體改后系統性不夠完善、配合不到位的問題。在航空公司、機場和民航服務保障企業與民航總局沒有行政隸屬關系之后,在新的管理體制之下如何開展之有效的行業管理,這也是我們正在摸索和實踐的新問題。總體而言,在經歷了多年高速發展之后,目前民航行業面臨著管理水平、人員培訓和基礎建設(包括空中資源嚴重短缺)三個跟不上的問題。我們認為,存在的問題以及發展中產生的問題只能通過發展的辦法來加以解決,市場經濟秩序也只能通過深化改革來加以整頓和規范。”
就民航總局作出的回復,呂忠梅教授今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只是工作情況的報告,并沒有就我提出的兩點建議作出回答。在如何履行監管職責方面,民航總局也沒有表明態度。”
就國內機票超售問題,呂忠梅教授指出,“航空公司把國際慣例弄成了國際半例,在國外相當多國家已對機票超售進行立法規制的情況下,民航總局為什么不借鑒呢?”
“企業的市場行為絕對不是政府監管部門不管的理由,而是政府監管部門直接的監管對象。”呂忠梅最后對記者說,“我希望民航總局能就我的建議內容進一步作出明確的答復,并在日常監管工作中拿出實際行動來!”(肖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