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鄭筱萸等案件確實令人痛心,但壞事可以變成好事,壓力可以轉化為動力。”中央紀委駐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紀檢組組長曲淑輝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說,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正在推出新舉措,改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重塑監管隊伍形象。
中央紀委監察部3月1日公布,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原局長鄭筱萸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經查,鄭筱萸在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一些醫藥企業謀取非法利益,本人或伙同其妻、子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數百萬元;在藥品監管工作中嚴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
“出現鄭筱萸等案件,最主要的教訓有五個方面。”曲淑輝認為,首先是監管工作指導思想存在偏差,沒有處理好公眾利益與商業利益、監管與發展的關系;其次是法規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自由裁量的空間過大;第三是行政審批權力配置不科學、制約不合理、運行不公開、監督不到位;第四是干部選拔任用沒有很好地落實民主集中制,重點部門、關鍵崗位沒有嚴格實行輪崗交流;第五是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基礎薄弱,一些干部廉潔從政意識淡薄。
她說:“這些問題,嚴重制約了監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制約了監管事業的發展,也給公眾飲食用藥安全帶來不可忽視的隱患。”
針對這些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自今年1月26日開展整頓機關作風、整改監管工作、重塑隊伍形象集中教育活動。據曲淑輝介紹,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10個直屬單位所辦的22家企業正在辦理脫鉤手續,機關和直屬單位部分工作人員持有醫藥企業350萬股票股份的清退工作基本完成,機關和直屬單位部分工作人員登記上交了260多萬元的禮金和一些禮品。一年來,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共選調選配、輪崗交流、選拔任用60多名干部。在規章制度建設方面,共制定、修訂了29項,廢止了65項規章制度。
根據當前監管工作中最容易發生的問題和最薄弱的環節,結合履行監管責任的基本要求,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提出了工作人員“八條禁令”,對在審評審批、認證發證、檢驗檢測、稽查監督等項工作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配套出臺了“五項制度”,從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禮金禮品登記管理、述職述廉、廉政談話、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等五個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同時,還特別強調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從注冊、生產、流通等環節加強藥品監管。據曲淑輝介紹,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繼續開展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和文號清查工作,實行藥品審評主審集體負責制、審評人員公示制和審評審批責任追究制,有針對性地開展醫療器械注冊資料核查工作,建立醫療器械重點產品和高風險產品臨床試驗審批制度,啟動藥品再注冊;以注射劑、生物制品和多組分生化藥品為重點,加強認證檢查、跟蹤檢查和飛行檢查;繼續對注射劑、生物制品、特殊藥品生產企業試行駐廠監督員制度;深入開展動物源性醫療器械產品、同種異體醫療器械產品和宮內節育器生產企業的質量體系專項檢查。同時,開展藥品經營企業分級、分類管理試點工作,加大藥品、醫療器械抽驗力度,嚴厲打擊違法發布廣告行為,建立違法廣告“黑名單”制度。
在食品方面,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扎實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強化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完善食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加大大案要案查處力度和重大案件督查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促進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的全面落實。(記者:呂諾、吳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