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6日電 中國民政部副部長李立國介紹稱,截至目前,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省份已達到23個,在其余8個省份中,云南、廣西、青海、寧夏、湖北等5省(區)實施農村低保的文件已提交省(區)政府審議,有望近期出臺。
據中國民政部消息,全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會議日前在福州召開。李立國是在會上作上述介紹的。
李立國在講話中指出,十六大以來,中央、國務院對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安排更加重視,多次強調要讓困難群眾共享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成果,解決好困難群眾最直接、最現實、最關心的利益問題,建立健全農村社會救助體系。中央對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提法逐步強化,要求也越來越高。從十六大提出“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4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有條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農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5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逐步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逐漸不斷上升到普遍要求的。
李立國稱,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今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在全國范圍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地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確定低保對象范圍、標準,鼓勵已建立制度的地區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區建立制度,中央財政對財政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標志著農村低保已基本完成試點探索的過程,進入了全面推進的新階段。這是繼城市低保成功實施以后的又一項重大制度創新。
在中央作出這一重大決策的過程中,國務院辦公廳多次召集有關部門研究協商,并派出調研組到部分地區進行深入調研;中央政治局會議、國務院常務會議及時研究全面推進農村低保工作,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回良玉副總理作出了一系重要指示,體現出黨和政府對農村群眾安危冷暖的深切關懷,反映了系統地解決農村貧困問題的科學思維和深謀遠慮。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是從根本上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有效措施,是改革農村傳統救濟方式的必然選擇,各地要把推進農村低保制度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李立國介紹稱,中國的農村低保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目前,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省份已達到23個,在其余8個省份中,云南、廣西、青海、寧夏、湖北等5省(區)實施農村低保的文件已提交省(區)政府審議,有望近期出臺;新疆、貴州、西藏等3省(區)在完善農村特困戶生活救助制度的同時,也在積極組織農村低保試點,準備向低保制度過渡。目前,全國農村低保對象已達1509萬人,比2005年底增加684萬人,增長82%;全年累計發放低保補助金41.6億元,比2005年增加16.3億元,增長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