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日電 據山西日報報道,11月30日下午,山西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召開第三次全體會議。會議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名單,決定任命薛延忠為山西省副省長。
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山西省風景名勝區條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太原、陽泉、長治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通過了關于廢止《山西省勞動保護暫行條例》的決定、關于廢止《山西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關于廢止《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述職評議工作辦法》的決定,通過了關于批準《太原市晉陽古城遺址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關于批準《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關于批準《大同市城市供水條例》的決定,通過了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關于省十屆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于省十屆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關于省十屆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代表提出的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
會議還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名單,決定任命薛延忠為山西省副省長。
薛延忠簡歷
薛延忠,男,漢族,1954年2月生,山西省孝義市人,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81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9年10月參加工作。現任山西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參加工作后任山西省七二五廠班組長、制版工序負責人、團支部書記;1976年入山西大學中文系學習,畢業后任省計委綜合處、政治處干事,團支部書記;1983年任省委辦公廳秘書;1986年后任省委組織部調研室副主任,經濟干部處副處長、處長;1992年任省工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1995年任省工商局局長、黨組書記;1998年任呂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1999年任省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2000年任山西省委常委、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2001年任山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004年任山西省委副書記;2006年10月任現職。
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