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中華文摘》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文/魏一平
9月5日上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的第一次庭審上,成都市檢察院以“集資詐騙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三項罪名對黎安心和李玲提起公訴。公訴材料顯示,在2000年11月至2006年5月期間,黎安心以公安廳副處長的身份為擔保,以情婦李玲做瀘州老窖酒生意為名,集資高達1029萬元。除去已還的200余萬元外,其余800多萬元至今下落不明。
情婦:酒與愛情
2006年4月21日下午,黎安心給自己的二十幾個債權人群發了一條短信,內容是他平時總愛掛在嘴邊的一句詩詞——“乘風破浪會有時,直掛云帆濟滄海。”但這次并沒有如他想象的那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5月22日,在黎安心與債權人約定的最后還款期限過去的第二天,二十幾位債權人聯名的告狀信放到四川省公安廳廳長辦公桌上。一個月后,黎安心與情婦李玲在瀘州被捕。
幾乎所有認識黎安心的人都說,結識李玲是他生命中的一個轉折點。此前,黎安心有一個在外人看來“幸福美滿”的家庭——妻子是四川大學教授,兩個兒子都定居國外。黎本人的仕途也可謂一帆風順,從四川大學畢業后進省公安廳,40多歲時就升任文保處副處長,后調至國保支隊任正處級偵查員。
1992年,負責公安廳下屬酒店管理的黎安心,因為要進酒,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正在做瀘州老窖代理生意的李玲。兩人交往日漸頻繁,從1997年始,黎安心跟一些比較親密的朋友吃飯時,酒過三巡后就常感慨,“活了大半輩子,終于找到了真愛,那就是李玲”。而對于外圍圈子的一般朋友,李玲干脆以黎夫人的身份出現。
熟悉黎安心的人都知道,每次吃飯,黎安心都愛說“真愛”的生意有多大,“瀘州老窖四川總代理,一年幾千萬元的酒,主要賣給各大軍區,她跟酒廠和部隊上的領導都很熟”。黎的朋友楊建還記得,有一次,黎安心就在飯局上說,李玲剛給他買了一輛帕薩特,“他喜歡這種眾人羨慕的感覺”。
據知情人介紹,李玲出生在瀘州,念完小學后先在當地一家印刷廠當工人,后來辭職下海經商,曾在貴州做過煙酒生意,后來回瀘州做酒生意。這位在外人看來“打扮艷俗、說話嗓門高”的女人是靠什么征服黎安心的,即便是黎的家人也百思不得其解。但在朋友們看來,她有兩大“殺手锏”——吹捧與喝酒。
李玲喜歡在飯局上亮出黎安心,黎安心以前穿戴樸素,與李玲在一起后“穿的都是名牌,一下子年輕了好幾歲”。黎的一位朋友記得,在1998年一次飯局上,黎當著眾人的面打電話叫來李玲,李一進門就提高嗓門喊:“老公啊,你還不回去,我給你燉的鴿子湯都快涼了。”令在場人愕然。
兩人嗜酒如命出了名。黎安心自稱“酒圣”,稱李玲為“酒仙”,“晚上沒事在家看電視,就著花生米,喝兩斤多白酒是常事”。黎安心還給李玲封了一個名號——“酒城一姐”,“她是瀘州第一個穿高跟鞋的女人,第一個燙頭發的女人”。
1999年,已經52歲的黎安心決定離婚,楊建回憶,離婚前后是黎安心最痛苦的一段時光。離婚前,在黎父壽宴上,黎安心被姑姑訓斥得當場痛哭流涕。黎家兄妹5人,黎安心是老大,能從安岳農村一步步走到公安廳副處長的位子上,自然是全家人的驕傲。黎安心的妹妹黎安華告訴記者,黎家不能接受李玲,“她文化水平不高,在酒桌上說翻臉就翻臉,顯得很沒素質”。但當時黎安心給家人扔下了狠話:“我為黎家感到恥辱,你們連李玲都接受不了。這個女人我愛定了,我寧愿為她哭,為她死。你們要是不同意,就把我開出家譜。”
2000年,離婚后的黎安心開始與李玲同居。據接近黎安心的朋友透露,其間,他曾多次向李玲提出結婚,都被李拒絕。9月5日的庭審中,法官問到黎安心與李玲的關系時,黎的回答是:“相當于夫妻關系。”旁聽席上的債權人禁不住一陣噓聲。
借款:恩威并用
同居后的黎安心與李玲開始頻頻以夫妻身份出現在朋友面前。黎安心喜歡參加飯局,而李玲出色的交往能力也往往讓她成為飯局的焦點人物。漸漸地,朋友們開始相信,黎安心有個“很能干”的老婆,“生意做得大,很有錢”。
2000年11月22日下午,黎安心在辦公室給朋友左英打了個電話,“我記得很清楚,是公安廳的號碼,他說李玲有一批酒,部隊上要得急,先借幾萬塊錢用用,兩個月后還錢”。24日晚上,左英把5.5萬元現金送到黎安心家中,黎當即用四川省公安廳用箋開具了借款協議書。協議上承諾“每月支付利息3500元,作為左英的收益”。
黎安心瘋狂借款的道路由此開啟。據檢察院提供的公訴材料顯示,在1029萬余元借款中,債權人左英所涉金額就高達680多萬元。其中,除了左自己的40多萬元積蓄外,其余640多萬元都來自于左英的親友。
左英在四川省某局任處長,與黎安心相識于1997年,兩人是安岳老鄉。當時,左英的一個學生因涉嫌盜版教輔案接受警方調查,負責此案的正是主管打擊盜版工作的黎安心。左英找到黎安心,“黎安心很幫忙,辦事效率高,有正義感”。事后,黎安心專程登門拜訪左英,“說很高興認識你這么一個能干的老鄉”,此后兩人交往密切。
第一筆錢借出后,黎安心的表現讓左英比較放心。雖然沒有按時歸還本金,但及時把3500元利息交到了左英手上,還拍著胸脯向她保證,“大哥是高級警官,怎么會騙人?放心吧”。此后,黎安心向左英的借款一發不可收拾,每當左英疑慮時,黎總會以身份許諾擔保,甚至還把自己的警官證復印給左英。
每年3月在成都舉行的糖酒交易會前后,是黎安心借款最集中的日子。在左英所提供的借條中,僅2001年2月27日到4月19日,黎安心就從左英處借得款項高達37.2萬元。據左英介紹,她在家中排行老大,兄妹7人都在成都,事業都比較成功。她在朋友圈子里的威望很高。
黎安心慢慢結識了很多左英的朋友,有過接觸以后,黎安心就直接向左的朋友借。許多時候,黎安心會保證,“光左大姐就借給我幾十萬元,你還有什么不放心的”。
眾多債權人回憶,黎安心每次借錢都很著急,“通常是今天說,明天就得要,有時候甚至是上午打電話,晚上就要”。而大多時候,這些通過各種關系認識的朋友就會當真取出現金,急匆匆送去。黎安心每次都許諾借款期限很短,利息很高,“有時候說用十幾天,最長也不超過兩個月,利息從5%到30%不等”。
黎安心和李玲的借錢本領讓很多債權人都“嘖嘖稱嘆”。左英的兒子石剛礙于母親的情面借給黎安心第一筆錢后,黎便在飯桌上認識了石剛的妻子。此后,黎安心繞過石剛,直接向他妻子借錢,而且還把她的親友都借了個遍,總共十幾萬元。這一切,石剛并不知情。李玲去理發店做頭發,結識了理發店的老板鄺某,很快就從他那里借來了十幾萬元。甚至給黎安心裝修房子的趙某也未能幸免,他四處湊錢,前后共借給黎安心近40萬元。
為了給債權人以安全感,黎安心將李玲售出的酒列成清單,詳細標明進價、售價、數量及銷往何處。在一份由債權人提供的售酒清單中,僅2004年4月和7月兩個月,李玲共向長春、北京、蘭州、沈陽、大連、湛江等地部隊售出瀘州老窖品牌白酒價值近700萬元,利潤高達98萬余元。
鑒于黎安心長期不能按時歸還本金,有些債權人產生顧慮,黎安心通常會使出他最后的招數——如果不能繼續追加借款、加大投入,生意一旦失敗,已經借出的錢也會打了水漂兒。懾于壓力,債權人只好硬著頭皮不斷追加借款,“就像個無底洞,一旦掉進去,就會越陷越深”。一位債權人回憶。
有人賣了房子車子,有人甚至把朋友準備換腎的手術費拿來借給黎安心。除了向自己的弟弟、妹妹和兒子借錢數十萬元之外,黎安心大部分借款來自于1999年后所結交的朋友和老鄉。礙于情面,債權人之間并不相互談論,誰也不清楚黎安心借了多少錢。直到案發,越來越多的債權人前來報案,大家才驚訝地發現,黎安心和李玲“僅僅憑借兩張嘴和一個警官證,就借到了1000多萬元”。即便如此,據很多債權人透露,仍然有一部分人在觀望,“如果錢能追回來就報案,如果追不回來就算了,全當吃了啞巴虧”。
還債:黔驢技窮
2004年春節前,左英來到黎安心的辦公室,問他:“大哥,你知道我有多少錢在你那里嗎?”黎回答說不知道,左英說出了一個或許連黎安心都沒想到的數字——本金加利息一共近900萬元。此時的左英,“已經借不動了,能借的親戚朋友都借了個遍,實在是沒錢借給他了”。
黎安心很快鎮定下來,他說等糖酒交易會過后,“簽下一個大單,光保證金就得800萬元,還有五六百萬元的流動資金,很快就還上了”。當時,黎安心與左英簽訂還款協議,承諾“15天之內還款100萬元,3個月內再還100萬元,到2004年5月之前全部還清”。
但直到2004年的5月過去了,還是沒看到黎安心的一點還款,左英著急了。國慶節后,她到瀘州找到黎安心,“當時他住在賓館里,白天就聲稱去瀘州老窖公司算賬,我們跟蹤發現,他的確是往老窖酒廠方向去的,但后來才知道,他根本沒進去算什么賬”。
雖然在2000年底到2003年底的3年,黎安心陸續向左英支付了200多萬元,但真正到手的現金不過1/3,另外2/3又滾入本金,越滾越大。2004年5月份以后,黎停止還款,左英和很多債權人過起了“專業追債的日子”。左英回憶道,“兩年內,我前后去瀘州不下25次,每次只能住50元一晚的小旅店,有一次回到成都時,身上只剩下10塊錢”。
剛開始,黎安心以還沒到賬為由搪塞,久而久之,面對債權人的疑問,他道出了“實情”——“李玲做酒是通過老窖酒廠的領導私下進行,并沒有正規公司,屬于私開小金庫。現在酒廠那邊出現了問題,這筆錢要出來就得謹慎行動。”這也成為黎安心后來不斷勸服債權人的擋箭牌,“如果告狀,一旦公司查下來,所有錢就都出不來了”。黎安心說,“如果一旦告發,將會有大官落網”。
2004年國慶前夕,為了“順利、安全地把錢轉出來”,李玲在成都注冊了鑫窖酒業公司。但事后,成都市工商局的資料顯示,連續兩年,這家公司的稅務申報都是零,并沒有資金往來。因此,圍繞李玲是否真的用借來的錢從事酒生意,也就成了9月5日庭審上的一個辯論焦點。據檢察院的公訴材料顯示,除去有據可查的不足30萬元的酒生意外,并不能證明李玲用千余萬元經營白酒。至于瀘州老窖四川代理商的頭銜,更是子虛烏有。一個有諷刺意味的細節是,李玲在2001年告訴債權人,她是通過瀘州老窖銷售公司一位于姓副總進酒,但據調查,這位于副總早在2000年就已經去世了。
被捕入獄后的黎安心與李玲并沒有交代其余800多萬元借款的去處。相反,李玲還說服了兩位即將出獄的獄友唐某與吳某,讓她們出來后捎話給債權人,“你們誰要告我,就別想拿錢了”。
9月5日的庭審到下午4時接近尾聲,黎安心在最后的法庭陳述中語出驚人:“我相信李玲是個心地善良的人,她很有本事,我希望公安部門能把這個案子當成一個驚天大案來徹查。”但已經“眾叛親離”的黎安心連委托家人請律師的愿望都沒能實現,他一遍遍高聲質問法官:“我已經把錢給了兒子,為什么不給我請律師?”
(摘自《三聯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