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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侯嚴峰 蘇海萍 段羨菊
2007年4月12日~13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書記李大倫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公訴人在厚厚的起訴書中使用頻率最高的一句話,就是“李大倫利用職務之便,向下屬‘打招呼’,為自己和他人牟取非法利益”。
“打招呼”,一句平常之語,在庭審這個特殊場合,卻別有一番滋味。個別貪官污吏利用手中的權力,頤指氣使,呼風喚雨。
“打招呼”把自己打進囹圄
素有“文人官員”之稱的李大倫,曾是湖南政壇的一顆“明星”。在貪欲的支配下,這顆“明星”一夜間隕落。
法庭上,李大倫被控自1999年2月至2006年5月擔任郴州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向下屬“打招呼”等方式大肆進行權錢交易。
一個老板在李大倫的“關照”下,承包了桂陽縣委、縣政府辦公大樓建設工程。因桂陽縣財政困難,沒有能力支付工程款,李大倫便“打招呼”要市財政局借1000萬元給桂陽縣財政局,專門用于支付老板工程款。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樊甲生為感謝李大倫在職務升遷上的幫助,先后9次送給李大倫63萬元。提拔樊甲生,李大倫也沒少“打招呼”。
“打招呼”打出了“經濟效益”。短短幾年,李大倫在建筑工地、開采礦山、職務升遷等方面“打招呼”牟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妻共同收受他人所送財物1434萬元,還有1700余萬元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在法庭上,公訴人每每問及“打招呼”是否屬實,李大倫都“供認不諱”。看得出,作為一個地級市的市委書記,他對此已經“習慣了”。
“打招呼”“聽招呼”禍害了誰
4月12日上午庭審中,公訴人提到,李大倫的兒子和女婿都因牽連此案被追究法律責任。李大倫腐敗案,首先是害了自己,害了家人。
一位紀檢干部指出,黨和政府工作人員處理公務活動有明確的程序和規定,各級黨政干部必須照章依法行事。但是,在一些官員的心目中,只有手中的權力至高無上,至于黨紀國法,都可以“暫且不顧”。結果“招呼”打了,部下聽了,事情辦了,黨紀國法也違背了。最終,那些習慣于“打招呼”的人落得個身敗名裂的下場。
李大倫腐敗案也給郴州造成了極大創傷。短短幾年,李大倫“主政”下的郴州腐敗案接連發生,包括原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原市委宣傳部長樊甲生、原市政府副市長雷淵利在內的多名市級官員因腐敗問題相繼被查辦。
誰來監督“打招呼”
“打招呼”成為官場怪相,反映了“官本位”在一些領導干部心目中根深蒂固,也反映了領導干部監督體制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官本位”使得一些領導干部習慣在自己的“領地”呼風喚雨、一手遮天,也使得一些下屬慣于阿諛逢迎、言聽計從。
時下一些領導干部看下屬是否可以重用,往往就是看他是不是聽“招呼”。一些下屬則把上級領導的“招呼”奉若“圣旨”,不管“招呼”是否合法,是否合乎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久而久之,“打招呼”和“聽招呼”就成了一些地方官場上心照不宣的“潛規則”。
李大倫從鄉鎮干部干到市委書記,一度被認為是“干實事”“能干事”的領導干部。他所在的郴州也由一個經濟落后的市發展成湖南省經濟強市。但是,隨著地位不斷升高,李大倫的貪心越來越大,“招呼”越打越多,最終走向犯罪。
李大倫長期“主政”郴州,位高權重,郴州本地對他的監督很難,外部監督也缺位,這是他習慣于“打招呼”,最終走向犯罪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
一位從事領導科學研究的專家指出,“下級服從上級”是我們黨的規矩,但是,“服從”什么必須清清楚楚。作為一個地方和部門的負責人,遵循黨的規矩是第一位的,違規違紀“打招呼”既害人、又害己;作為下屬,不論誰“打招呼”,都要把黨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能只聽從于某些人的“招呼”。
湖南省一位長期從事廉政文化研究的專家指出,“打招呼”說到底是公然違背黨和國家政策的違規違紀行為,是一些腐敗分子利用體制上的漏洞從事不法勾當的官場“潛規則”。黨和國家的工作人員,無論職位高低,都要敢于反對和抵制各種違背原則的“招呼”。同時,要加快行政體制改革,加速推行政務公開,讓那些見不得人的官場怪相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摘自《半月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