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7日電 伊朗人權律師艾巴迪女士的諾貝爾和平獎遭到伊朗政府沒收。這是諾貝爾獎創設108年以來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27日報道,艾巴迪因為在推動人權、特別是婦女、兒童以及難民人權上的貢獻,在2003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她是第一個獲得這項殊榮的伊朗人以及穆斯林女性。
諾貝爾和平獎獎章遭到政府沒收,是諾貝爾獎創設108年以來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
艾巴迪不只諾貝爾和平獎被沒收,德黑蘭法院還以她積欠諾貝爾獎金的欠稅為由,凍結她和其丈夫的銀行賬戶。艾巴迪說,依據伊朗法律,諾貝爾獎之類的獎金是不必繳稅的。
艾巴迪今年6月離開伊朗,現在人在倫敦。
艾巴迪今年62歲,父親是教授,她在40年前從德黑蘭大學法律系畢業,通過司法考試,成為法官,1975年成為伊朗第一位女庭長。不過在1979年伊朗伊斯蘭革命之后,伊朗政府禁止女性擔任法官,她隨即被降調為法院書記,抗爭無效之后,她提早退休,投入人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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