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三日,香港高等法院否決新鴻基地產(chǎn)主席郭炳湘申請禁制令,阻止董事局就有關罷免他作為主席及行政總裁的決議進行投票。法官指出,有關決議屬于公司內部管理事宜,董事局可以全權作出決定。圖為郭炳湘零七年出席公司業(yè)績發(fā)布時資料照片。 中新社發(fā) 武仲林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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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五月二十三日電 (記者 文青)香港地產(chǎn)富商郭氏三兄弟爭拗事件今天再有新發(fā)展,新鴻基地產(chǎn)主席郭炳湘申請禁制令阻止董事局罷免他在新鴻基的職務,法院今天判其敗訴,新鴻基表示歡迎法庭裁決,但郭炳湘打算提出上訴。
正在休假的郭炳湘在上星期入稟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新鴻基董事局議決罷免他在新鴻的職務,高院今天經(jīng)聆訊,聽取郭炳湘及新地雙方代表律師陳詞,并決定取消臨時禁制令。
法官關淑馨表示,由于郭炳湘提出的條款太廣泛,認為新鴻基董事局決議,是出于新鴻基利益而行使的投票權,所以相信董事局的決議,和郭炳湘的健康狀況無關。
關淑馨指出,留意到近期新鴻基股價受壓,相信公司明白到事件對新鴻基的重要性,所以將公司事務交還公司處理,如果郭炳湘代表的部分數(shù)股東對此仍存在爭拗,可以循股東會解決。
新鴻基地產(chǎn)副主席郭炳聯(lián)今天發(fā)表聲明強調,新鴻基是一間根基穩(wěn)固,管理出色的上市公司,一切運作制度化,決策機制完善,擁有強大及專業(yè)的團隊,絕不會因為今次事件而影響公司的日常運作及業(yè)務決策。
另一名新鴻基地產(chǎn)副主席郭炳江指出,公司的人事任命是公司內部管理的事務,董事局有權自行決定,而董事局的決定,一定是以公司整體利益作為出發(fā)點,而董事局所作的決定會以公司及股東最佳利益為依歸。
郭炳湘的代理律師已打算提出上訴,并要求在上訴期間禁止新鴻基董事局議決。但法官指出,由于禁制令已撤銷,新鴻基董事局可隨時進行議決。
郭氏三兄弟“內訌”事件在今年年初曝光,新鴻基在二月發(fā)出通告,指郭炳湘因個人原因,即日起暫時休假。外間議論紛紛,郭炳湘同日晚上向外發(fā)表“個人聲明”,指要私人外游考察兩至三個月。外間有傳郭氏兄弟母親鄺肖卿可能加入董事局坐鎮(zhèn),郭炳湘其后被指自立門戶,成立新公司“新鴻基地產(chǎn)國際”。
其實早在二零零七年五月起,郭炳湘和郭炳聯(lián)兩兄弟已因公司的管理出現(xiàn)不和,今年一月,郭炳聯(lián)指美國精神科醫(yī)生Dr. Jose Maldonado證實郭炳湘患有躁狂抑郁癥,不宜擔任新鴻基的主席,令郭炳湘同意休假三個月接受治療。
及后,郭炳湘另尋名醫(yī),證實自己根本沒有患精神病,其兩弟弟就發(fā)出第一封信,指他干預公司的正常運作。
郭炳湘透過律師要求兩名胞弟就其發(fā)出三封信件的言論道歉但遭拒絕。五月十五日,新鴻基正式召開董事會議前,郭炳湘入稟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召開會議及作出撤除其職務的投票,會議亦隨即押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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