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光:鐘亦天發不雅照荼毒港人 港警毋須道歉
2008年03月06日 09:48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3月6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對于香港淫照風波中警方進退失據,鐘亦天被檢控后又獲法庭釋放,香港保安局長李少光稱鐘亦天網上發布不雅照是荼毒香港人。他重申香港警方是在搜集足夠證據后才拘捕和檢控,故毋須賠償或致歉。
扣押時限非警方決定
在5日香港立法會會議上,李少光表示案中確實有人曾將“淫褻”、其后定為“不雅”的照片上網,荼毒香港人及青少人,嚴重侵犯私隱:“被告最后雖然獲釋,但裁判官當時也批評被告行為令人反感,案件是否屬冤案、被告是否無辜,要由市民決定。”議院涂謹申則反駁:“不道德的人不等于有罪。”
涂謹申:不道德并非有罪
李少光表示,案件提交法庭時,裁判官及辯方律師在看過控罪所指的照片后,也未就警方形容為淫褻照片的證據提出異議,即使律政司其后撤銷控罪,純粹是因應案情往后的新發展而決定。案件沒有任何人被定罪,不能認為是執法或檢控人員處理案件程序不妥當。
李少光強調,警方是按照有關法例要求及一貫程序處理此案件,當中不存在刻意偏私或不公疏忽的問題,故毋須負擔賠償責任。
國際刑警協助追查
另外,警務處長鄧竟成5日出席國際刑警年會時表示,香港警方曾跟國際刑警聯絡,追查網上藝人淫照事件,反映不同執法單位的合作,對打擊跨境罪案的重要性。
國際刑警年會由5日開始一連3天在港舉行,根據秘書處提供數據,在2006年共發出4557張通緝令,比2005年增加約60%,當中近60%屬最高級別的“紅色通緝令”,要求各成員國拘捕并引渡被通緝者。其次“錄色通告”達676張,要求成員國提供可能會在別國干犯罪行的犯人情報。
【編輯:劉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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